关于退还细巷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周转宿舍工程等3个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7日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细巷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周转宿舍工程等3个建设项目均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以上项目建设单位缴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一、细巷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周转宿舍工程于2016年2月1日竣工,由细巷镇卫生院负责建设,静宁县第三建筑安装公司施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
二、甘沟镇祁川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于2018年9月3日竣工,由静宁县甘沟镇学区(原名:静宁县甘沟教育委员会)负责建设,静宁县城关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
三、新店初级中学教学楼于2018年5月7日竣工,由新店初级中学负责建设,静宁县第三建筑安装公司施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静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33-2596671
公示期限: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21日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