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静宁城区部分路段实行禁止停车、禁止通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6日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打通消防通道,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静宁县公安局、静宁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城区新增禁止停车、禁止通行路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路段
1.二天门巷:全路段全天候禁止停车。
2.站院北巷:全路段全天候禁止停车。
3.站院南巷:全路段8:00-18:30禁止停车。
4.十字街(文化城西门至太白东路):全路段8:00-18:30禁止停车。
5.成纪文化街(文化城西门至西环路):全路段8:00-18:30禁止停车。
6.德顺东路(阿阳路至西兰路):道路北侧禁止停车。
二、电动车(三轮、四轮)、三轮摩托车全天候禁止在以下路段通行
1.中街(南关十字——盘旋路);
2.阿阳路(南环路十字——阿阳十字)。
3.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车在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农用三轮车全天候禁止在城区以下道路通行:
1.中街(南关十字——盘旋路);
2.西街(环保局十字——南关十字);
3.二天门巷全段;
4.人民路全段;
5.阿阳路全段;
6.永福巷全段;
7.红学巷全段;
8.北环路(商城十字——成纪大道十字);
9.西环路(城关初中十字——商城十字);
10.西兰路(东街花园——加油站十字)。
四、配货车(7:00——20:00)禁止在城区以下道路通行:
1.中街(南关十字——盘旋路);
2.阿阳路全段;
3.二天门巷全段;
4.人民路全段;
5.永福巷全段;
6.永福西巷全段;
7.北环路(商城十字——成纪大道十字);
8.西环路全段;
9.西兰路(盘旋路——加油站十字)。
五、工程作业车全天候禁止在城区以下道路通行,确需工程建设驶入,须经静宁县公安局备案审批。
1.中街(南关十字——盘旋路);
2.西街(环保局十字——南关十字);
3.二天门巷全段;
4.人民路全段;
5.阿阳路全段;
6.永福巷全段;
7.红学巷全段;
8.北环路(商城十字——成纪大道十字);
9.西环路(城关初中十字——商城十字);
10.西兰路(东街花园——加油站十字)。
六、违反上述通告和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八、本通告自2020年8月11日起执行。
静宁县公安局
静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