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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静宁城区部分路段实行禁止停车、禁止通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6日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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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打通消防通道,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静宁县公安局、静宁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城区新增禁止停车、禁止通行路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路段

  1.二天门巷:全路段全天候禁止停车。

  2.站院北巷:全路段全天候禁止停车。

  3.站院南巷:全路段8:00-18:30禁止停车。

  4.十字街(文化城西门至太白东路):全路段8:00-18:30禁止停车。

  5.成纪文化街(文化城西门至西环路):全路段8:00-18:30禁止停车。

  6.德顺东路(阿阳路至西兰路):道路北侧禁止停车。

  二、电动车(三轮、四轮)、三轮摩托车全天候禁止在以下路段通行

  1.中街(南关十字——盘旋路);

  2.阿阳路(南环路十字——阿阳十字)。

  3.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车在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农用三轮车全天候禁止在城区以下道路通行:

  1.中街(南关十字——盘旋路);

  2.西街(环保局十字——南关十字);

  3.二天门巷全段;

  4.人民路全段;

  5.阿阳路全段;

  6.永福巷全段;

  7.红学巷全段;

  8.北环路(商城十字——成纪大道十字);

  9.西环路(城关初中十字——商城十字);

  10.西兰路(东街花园——加油站十字)。

  四、配货车(7:00——20:00)禁止在城区以下道路通行:

  1.中街(南关十字——盘旋路);

  2.阿阳路全段;

  3.二天门巷全段;

  4.人民路全段;

  5.永福巷全段;

  6.永福西巷全段;

  7.北环路(商城十字——成纪大道十字);

  8.西环路全段;

  9.西兰路(盘旋路——加油站十字)。

  五、工程作业车全天候禁止在城区以下道路通行,确需工程建设驶入,须经静宁县公安局备案审批。

  1.中街(南关十字——盘旋路);

  2.西街(环保局十字——南关十字);

  3.二天门巷全段;

  4.人民路全段;

  5.阿阳路全段;

  6.永福巷全段;

  7.红学巷全段;

  8.北环路(商城十字——成纪大道十字);

  9.西环路(城关初中十字——商城十字);

  10.西兰路(东街花园——加油站十字)。

  六、违反上述通告和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八、本通告自2020年8月11日起执行。

静宁县公安局

静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