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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及《静宁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局部用地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7日 来源:县规划事务中心 作者:县规划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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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静宁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中心城区局部用地调整

  (一)A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A3教育科研用地涉及两个地块调整(均为初级中学),调整内容如下:

  ①地块1:位于西环路以东,南环中路以南,明德东路以北。该地块内东侧现状为城关初中多层教学楼和操场,西侧用地内有闲置的教学楼和宿舍楼,现作为县城南关拆迁户的临时安置用房。

  本次地块1调整重点为将地块西侧3.59公顷中学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②地块2:位于文德路以东,东环路以西,文屏山路以北,南河南路以南地块,总占地面积8.58公顷。该地块内东侧现状为空地,西北侧现状为已建成的同乐幼儿园,西南为已建成的文惠小学。

  本次调整重点为将地块东侧5.02公顷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将地块内西北部0.98公顷中小学用地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

  2.A6社会福利用地涉及一个地块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本次调整重点为在保证建设用地范围内社会福利用地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地块北侧3656平方米社会福利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在静西路以西,西街南路以北、寺山东三路以东的社会福利用地西侧新增3656平方米。

  (二)S类(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U类(公用设施用地)

  1.S1城市道路用地涉及四条道路的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①道路1:调整重点打通娃子河南一路和娃子河南二路中部的东西向支路。

  ②道路2:调整重点将寺山东二路南段(西街以南)的道路宽度由36米调整为42米。

  ③道路3:调整重点将静西路南段(西街以南)道路线型进行调整,局部位置道路向西、向东侧偏移,道路宽度由28米调整为30米。

  ④道路4:调整重点降低明德东路的道路等级,道路宽度由原来的36米调整为20米,并将道路中线局部向南侧微调。

  2.S42社会停车场用地涉及一个地块调整,调整内容下:

  调整重点本次调整重点为将停车场用地调整为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和商业用地,将北侧高速公路出口以东,天元路以北,物流路以西用地内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停车场用地和广场用地。

  3.U14供热用地涉及一个地块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本次调整依据《静宁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片区分册》中的管控单元图则,将供热站用地位置移至西侧仓储用地内,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将原供热站用地调整为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和工业用地。

  (三)G类(绿地与广场用地)

  1.G1公园绿地涉及一个地块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本次规划调整的重点为将3.56公顷公园绿地调整为体育用地,将地块西南角等面积的居住用地置换为公园绿地。

  2.G3广场用地涉及一个地块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本次规划调整的重点为将1.91公顷广场用地调整至沿寺山东二路两侧呈半圆形分布,将原广场用地调整为道路用地和商业用地。

  二、《静宁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局部用地(非强制性内容)调整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涉及9处用地的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沿寺山东二路北段(西街以北)道路两侧的工业用地调整出20米防护绿地和25米商业带。

  2.将娃子河南一路以南,娃子河南二路以北,寺山东三路以西商业用地和部分仓储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东南角新增一处污水处理厂。

  3.将静西路以西,产业园区间路以东,狗娃子河以南,西街北二路以北的2.014公顷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沿西街道路两侧各规划20米防护绿地。

  5.将葫芦河以西,寺山东三路以东,西街两侧部分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6.将滨河路以西、西街以南、南环西路以北、静西路以东的7290㎡商业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

  7.将西环路以西、新街西路以南、南环西路以北、武穆路以东的1.15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8.将南河南路以南,滨河路以东,滨河东路以西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

  9.将南环东路以北、东街以南、东二环路以西的6.03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附件:1.调整后县城建设用地规划图

  2.调整后控规土地利用规划图

  静宁县规划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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