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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界石铺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等5个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1日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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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界石铺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等5个建设项目均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以上项目建设单位缴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一、界石铺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于2017年6月19日竣工,由静宁县界石铺镇学区(原名:静宁县界石铺教育委员会)负责建设,静宁建筑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

  二、界石铺镇教师周转宿舍楼项目于2018年11月28日竣工,由静宁县界石铺镇学区(原名:静宁县界石铺教育委员会)负责建设,甘肃中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  

  三、双岘中心小学教学楼于2018年8月24日竣工,由静宁县双岘镇学区(原名:静宁县双岘乡教育委员会)负责建设,静宁县城关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

  四、双岘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于2019年7月25日竣工,由静宁县双岘镇学区(原名:静宁县双岘乡教育委员会)负责建设,静宁县城关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

  五、细巷初级中学教学楼于2017年10月13日竣工,由细巷初级中学负责建设,静宁县第三建筑安装公司施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静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33-2596671

  公示期限: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4日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