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我的脱贫故事”微电影作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8日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县融媒体中心

分享到:

  2020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充分挖掘在脱贫攻坚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励志脱贫典型,鼓励贫困户不等不靠、自强自立、脱贫致富,激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以脱贫摘帽实绩向建党99周年献礼。按照《关于印发<静宁县开展“深化主题教育·决战脱贫攻坚”纪念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办字〔2020145)要求,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我的脱贫故事”微电影作品。

  一、征集主题

  微电影以“我的脱贫故事”为主题。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718日。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内容要契合“我的脱贫故事”这一主题,围绕脱贫攻坚成效、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东西扶贫协作等主题,突出展现静宁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勇气和担当,充分表现在脱贫攻坚奔小康进程中我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待扬鞭自奋蹄、凝心聚力战脱贫的精神风貌。

  2.具有故事性的剧情片、纪录片,要有静宁特质、体现静宁元素。

  3.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主题明确,立意鲜明,创意新颖,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画质优良、声音清楚,普通话、方言皆可。

  (二)作品要求

  1.片长:5-20分钟。

  2.影片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

  3.作品画质清晰,要求标准为1920x1080(高清作品)。

  4.视频格式为mp4

  (三)其它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确认拥有其著作权,没有版权争议。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2.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3.主办方拥有全部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费。获奖作品将可获得参加省级以上微电影大赛(节)的推选。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本次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结束后,作者使用该影片参加其它电影节或进行商业活动均不受限制,但因此产生的因违反其他组织规定的冲突由作者负责。

  4.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申报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四、评选活动

  本次征集活动所有参赛作品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由组委会专家评议组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一)评选时间:719日至20日。

  (二)展播平台:所有参赛获奖的微电影作品将通过“甘肃·静宁”门户网、“静宁发布”微信公众号、“新静宁”APP等官方平台展播。

  (三)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其它事项

  投稿地址:静宁县融媒体中心(中街103号电信局四楼)

  联系电话:0933-2588166

静宁县融媒体中心

20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