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G312线高城寨段、八里工业园区和八里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静宁县公安局决定对G312线高城寨段、工业园区路段和八里镇街道采取禁止停车和单侧停车交通管理措施,并启用交通智能监控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行为予以抓拍取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路段
1.G312线高城寨段(三中路口至烧鸡市场路口)全段禁止停车。
2.工业园区迎宾路(G312线烧鸡市场路口至八里高速路口)两侧全段禁止停车,非机动车道停车位线内有序停车。
3.八里镇街道(G312线八里高速路口至灵芝路口)主道全段禁止停车,非机动车道停车位线内有序停车。
4.滨河西路中段(西河湾桥北至姚柳大桥)全段禁止停车(含非机动车道)。
5.西街西路(姚柳大桥至八里小山路口)全段禁止停车(含非机动车道)。
6.梧桐大道(西街西路至八里高速收费站)全段禁止停车(含非机动车道)。
7.来凤三路主道(滨河西路至梧桐大道)全段禁止停车,非机动车道停车位线内有序停车。
8.成欣路(欣叶酒店至八里高速路口)全段禁止停车。
9. G566线静西路(西河湾桥北至高速公路红林桥底)两侧禁止停车。
二、单侧停车路段
1.滨河东路北段(G312线至西河湾桥南)允许东侧停车,西侧禁止停车。
2.滨河西路北段(G312线至西河湾桥北)允许东侧停车,西侧禁止停车。
3.工兴路(G566线至八里镇邮政所)允许南侧停车,北侧禁止停车。
4.鼎欣路(G312线至亨通路)允许东侧停车,西侧禁止停车。
5.亨通路(鼎欣路至成欣路)允许西侧停车,东侧禁止停车。
6.恒顺巷(陇原红路)允许南侧停车,北侧禁止停车。
允许停车路段按一车一位有序停放,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划线区域内,不得超越停车线停车,不得占用两个停车位停放一辆车,不得逆向停车。
三、违法行为处罚
对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占用道路停放时长超过3分钟的,采取交通智能监控设备抓拍和现场执勤交警拍照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取证,并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采集录入公安交管信息系统后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拒绝驶离、且长时间占用道路的机动车,将依法采取拖移机动车措施。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共同构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6月10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静宁县公安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