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7日 来源:统战部 作者:统战部
2019年市民委下达我县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2万元。根据《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行[2018]27号)规定,经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城市社区所属的站院清真寺实施民族团结文化展厅建设项目,共安排项目建设资金12万元,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告。
中共静宁县委统战部
静宁县民族宗教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