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26 17:12 来源:静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政府办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金融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促进形成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由财政局牵头,联合金融办、人行、农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方案。现就《静宁县关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使用的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实施方案共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普惠金融贴息贷款的主要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
以全县六大产业链涉链小微企业和个人为重点扶持对象,以六大产业链普惠金融贷款为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和杠杆作用,撬动银行加大投入,量身打造专属金融产品,引导普惠金融增量、扩面、降本、增效,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加快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优势主导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
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支小支农贷款贴息、支小支农贷款风险补偿、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涉农业务降费奖补、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等方面,将10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六大产业链普惠金融贷款贴息和“富民贷”、牛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两方面,其中六大产业链普惠金融贷款贴息资金700万元,“富民贷”、牛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300万元。
第三部分、普惠金融贴息贷款的主要内容
贷款对象和条件 企业贷:在县域内依法注册,注册成立时间1年以上,主要从事六大产业链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含企业主)和新型市场主体(包括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重点支持符合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市场前景好、产业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同时符合静宁农商银行企业贷款条件。个人贷:主要从事六大产业链生产经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年龄在58周岁以下的个人,重点支持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和生产规模、在一定辖区内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强的个人;同时符合静宁农商银行个人贷款条件。
贷款额度 企业单户贷款额度控制在300万元以内,投放总额1亿元。个人贷款控制在30万元以内,投放总额1亿元。
贷款发放时间 2022年8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若提前达到贷款总额度,贷款终止发放。
贷款期限及利率 贷款期限1年。企业贷款利率执行5.3%,其中财政补贴2.5%,企业承担2.8%;个人贷款利率执行4.5%,财政全额补贴。
贷款流程 企业或个人向产业链牵头单位或乡镇提交贷款申请——产业链牵头单位核实向县金融办推荐——县金融办会同财政局审核——农商银行实地调查、审批放贷。
贷款贴息 企业贷款利息采取先收后补,由农商银行按季向企业收取,财政补贴资金按季返还企业;个人贷款利息由财政直接进行补贴。
贷款管理及偿还 贷款日常管理按照农商银行贷款贷后管理办法执行;贷款到期前2个月,由农商银行负责催收;贷款逾期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逾期利息和罚金。
第四部分、任务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牵头抓总和政策协调,统筹制定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做好六大产业链普惠金融贷款贴息和“富民贷”、牛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拨付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富民贷”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收集汇总产业链牵头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推荐的六大产业链普惠金融贷款对象,控制贷款总额度;并对贷款对象资格进行审核,将贷款对象推送农商银行。同时,负责牛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工作。
人行静宁县支行负责再贷款资金保障工作,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投放力度,督促农商银行用好专项资金。
产业链牵头单位及乡(镇)政府负责排摸涉及产业链的合规对象,核实申请资料,及时向县金融办推荐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名单。
农商银行负责对借款人开展调查审核,组织实施贷款发放、回收,并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二)加强沟通协作。(三)强化监督管控。(四)加大宣传推广。
被解读文件: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关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