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政府副县长史永红对《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县政府文件的决定》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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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3-01
信息名称
静宁县政府副县长史永红对《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县政府文件的决定》的解读

   县政府对照宣布失效的省、市政府文件目录,对县政府制定的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不符合当前实际的《关于印发静宁县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静政发〔2016〕33号)等23件县政府文件宣布失效,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被解读文件地址: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县政府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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