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静宁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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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1-25
信息名称
关于对《静宁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2025124日,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静政办发20254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切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县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凉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2419号)精神,结合静宁实际,县政府印发了《试点方案》。

政策依据

1.“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将“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

3.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2419号)文件精神。

二、制定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重要论述,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有利于发挥公共政策对公众健康的导向作用,可保护和提升健康水平、防止健康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快推进健康静宁建设,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工作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县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试点工作,选择部分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试点。通过试点,逐步完善健康影响评估工作体系,在全县范围全面推广。

试点目标2025年2月-2025年10月从县级层面分行业、分类别选择拟出台的发展规划、重要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为试点评估对象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并积极打造各类发展规划、公共政策和重大项目领域的健康影响评估实践案例逐步健全相关保障支撑体系。

2026年起,全面推行健康影响评估工作。

四、评估范围

1.各类发展规划: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工作规划。

2.重要公共政策: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拟订的重要公共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属于评对象,经济、财政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所属部门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评对象。

3.重大工程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及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项目

五、评估管理

(一)评估内容。遵循大健康理念,从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入手,包括环境、个体(行为)危险、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质量、家庭和社区、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健康影响因素,以躯体、心理、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估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素,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二)评估主体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拟出台的发展规划、重要政策,由县卫健局牵头实施健康影响评估;政府所属部门及部门联合拟出台的发展规划、重要政策,由起草或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估;重大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估。评估工作流程按照提交登记、备案筛选、分析评估、报告建议、结果采纳五个流程组织实施。

评估程序

1.部门初筛。政策拟订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部门根据所拟政策等内容,确定是否需要健康影响评估。如所拟订政策或重大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涉及健康相关因素和健康问题,提请实施主体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其他未涉及者,按照本部门政策制定程序继续进行。

2.信息备案。政策拟订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部门根据初筛结果,对要提请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的拟订内容,向卫健局提交备案材料。

3.组织实施。在实施健康影响评估时根据拟决策的领域,选择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家组通过法律法规查询、实地调研、专家质(函)询和群众意见调查等方法,从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的角度确定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给出评估结论提交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根据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组评估结论,修改完善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将评估结果报卫健局备案。

六、工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健康影响评估的主体责任,把健康影响评估作为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抓手,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衔接沟通,推动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有效推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督促指导、宣传推广等工作,拟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工作制度,并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助部门科学有序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协同网络,建立由卫生健康、发改、教育、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畅通部门间健康影响评估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政策咨询等渠道,指导和规范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研究解决健康影响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保障健康影响评估工作顺利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

(三)健全专家评审机制。结合本县实际,遴选相关专家成立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县级专家由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城市规划、工程建设、环境资源、产业发展、公共卫生、法律服务等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的专家骨干和技术人员组成,也可吸纳县外经验丰富的专家入库。

、保障措施

(一)加强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技结合的健康影响评估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补助资金保障健康影响评估工作。

(二)提升评估能力。逐步完善评估流程,建立健康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与健康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多渠道强化人员能力培训,夯实评估工作技术支撑。探索推进健康影响评估方式多元化,根据需要,可委托专业机构、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评估,提升健康影响评估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宣传,强化健康优先理念,推动各部门将健康理念融入所有政策,把健康影响评估纳入重大事项决策。通过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健康影响评估对保障公众健康、提升健康治理能力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被解读文件地址: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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