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实施方案》要求要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扩大服务供给、优化服务方式、严把服务质量、加强政策支持、强化服务监管,确保服务可持续,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长期关心关注老年人生活特别是吃饭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深入基层社区考察老年助餐服务并做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为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10月,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随后,省市相继出台《方案》,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阶段性目标。
——2024年,依托县社会福利院、城关镇及八里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初步建成城市社区管委会东城社区、城关镇西关社区、八里镇小山社区3个县级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先行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为全面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2025年,全县助餐服务网络进一步向城乡社区(村组)延伸,依托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个助餐点,每个社区至少建成1个助餐点。对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广泛开展,服务扩面增量实现新突破。
——2026年,全县城乡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方式更加丰富,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巩固,服务质量效果全面加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主要围绕6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服务对象。面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其中优先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要。
二是合理布设点位。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助餐需求、服务半径、就餐方式等因素,掌握现有供给渠道和可利用资源,推动服务合理布局。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持续扩大老年服务人群,着力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效。
三是优化服务方式。依托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幸福院等场所或辖区存量资源,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功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授权合作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食品安全有保障的小型餐馆建设运营老年助餐点。引导慈善力量参与。
四是严把服务质量。助餐服务机构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制作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爱心加盟助餐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必须达到食品生产安全标准。从事助餐服务主体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其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工作。
五是加强政策支持。对在经过认定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就餐的老年人,按照年龄结构享受就餐补贴。年龄在60—69周岁、70—79周岁、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天1元、2元、3元的就餐补贴;对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和重度失能(一、二级残疾)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天3元的就餐补贴。社会福利院、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建机构,每餐按照市场餐价的80%予以优惠;其他社会助餐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具体优惠措施。开展送餐服务的,按照以上标准补助送餐费用,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就餐补贴不发放现金,不能累计使用和转赠,仅用于就餐消费时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直接从价格中扣除。对建成后正常运营的城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贴,其中年助餐次数达到5000人(次)以上的,每年给予5000元的运营补贴;对年助餐次数达到1万人(次)以上的,每年给予1万元的运营补贴。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参照城区老年助餐运营补贴人次标准减半执行。在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老年助餐服务相关支持政策和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按年度适时调整老年助餐支持政策和补贴标准,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执行。
六是强化服务监管。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四、实施要求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做好资源统筹、组织实施等工作,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抓好具体落实,村(居)委会积极予以协助。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合力构建老年助餐服务格局。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民政局要履行好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做好项目支持、财政投入、就业扶持、设施配建、农村助餐、企业参与、税收优惠、食品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老年助餐惠民利企举措,努力使《实施方案》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