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静宁县“一图四单”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解读

索引号
所属主题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12-08
文号
废止日期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三抓三促”行动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92号)、《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38号)等文件,借鉴浙江省桐庐县、青岛市即墨区、郑州市中原区和兰州新区、甘州区、肃州区等省内外县区项目审批成功经验,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起草了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起草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围绕全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于去年8月份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呈送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示。从去年8月份开始协调各项目审批职能部门着手编制“一图四单”,并完成了初审。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省政府第161号令关于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要求和省级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提升,结合赴外培训考察掌握的情况,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分项目类型细化编制“一图四单”,同步牵头起草了本《实施方案》,并召开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了初审,县司法局、县委编办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组成员单位提出了不同修改意见,修改后又组织发改、住建、自然资源、规划事务中心进行了会商,形成正式征求意见稿分两次征求了意见,同步报请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审查提出的相关意见予以采纳,关于暂缓实施的意见,由于我县是对涉及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创新,且重点改革措施与现行政策相吻合,故未予采纳。《实施方案》全面贯彻了省政府第161号令、甘政办发〔2023〕38号文件精神和省列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紧扣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和指标时限要求,积极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结合我县项目审批管理运行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兼顾当前和长远,综合提出各项改革措施,做到与国家、省级改革导向有机对接,融会贯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涉及的重点改革措施,适用于县级审批审查和备案权限范围内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在省级平台未改造提升之前,相关改革措施实行项目审批专区线下“一表申请,一站式受理”,线上同步提交审核、审批,做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同步推进。重点改革措施为:

(一)规范项目审批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推行“一图管流程” “四单管审批”,按照分类细化编制完成的十类项目审批流程图和审批事项管理清单(事项清单、申请材料清单、容缺受理清单、告知承诺制清单),明确各类项目审批流程和对应的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容缺办理、告知承诺范围,做到流程之外和清单之外无审批,并行动态管理。通过改革,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50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25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类一般社会投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社会投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社会投资工业建设项目、社会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减至42个、40个、40个、31个 、12个工作日以内,一般交通项目和一般水利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减至30个、 29个工作日以内。

(二)推行项目前期策划生成事前服务机制。建立项目用地前期报备制度。建立项目用地临时预报备和年度计划预报备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临时用地需求和年度用地需求,对投资意向相对明确的招商引资(归雁工程)等项目,需要临时申请建设用地的,提前向自然资源局报备初步用地计划和选址意见;对下年度需要归集入库的项目,在开展归集入库前期工作时应同步向自然资源局报备初步用地计划和选址意见。自然资源局提前介入进行审核确认,提出指导意见,事前进行调整,减少人为随意盲目确定用地及选址的现象,做到项目谋划、入库与用地选址“两同步”。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辅导。成立项目前期辅导小组,靠前辅导,精准识别项目审批服务部门和事项,开展覆盖所有项目前期的咨询、踏勘和行政审批或技术审查辅导,提升项目申报便利度,加快项目开工速度。扩大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对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编制评审的工业园区,符合区域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单体建设工程项目不再单独组织评估评审,共享现有区域评估评审成果。

(三)推行项目全流程事项规范审批机制。全面开展简易审批。一是政府投资低风险项目实行简易审批。二是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三是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实行简易审批。四是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五是企业投资低风险项目实行简易审批。六是部分带方案出让土地类项目实行简易审批。

(四)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县级审批审查权限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上级资金支持项目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根据“一图四单”设定的审批流程和事项材料清单,对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委托的中介机构),联合提出愿意以书面形式申请并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实行“告知承诺+信用监管”审批,全面压减项目审批环节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实现部分审批事项由前置向后置转变。

(五)全面推行“一表申请”、“同步审批”。一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和“市政公用报装业务”实行 “一表申请”、“并联审批””。二是将一般工程项目市政公用报装业务由施工许可阶段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低风险项目提前到规划许可阶段。三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同步审批”合并进行审批;四是将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方案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五是将工程建设项目人防类(防空地室)审批由施工许可阶段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六是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将各类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七是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入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八是推行建设项目用地 “交地即交证”。九是推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交房即交证”。

(六)简化有关环节办事流程。一是推行项目概算审核“分类管理+承诺备案制”。二是推行规划设计条件“预出具制”。三是推行稳定风险评估“分级管备案制”。四是推行项目招标“容缺信息发布机制”。五是推行水、电、气报装“承诺备案制”。六是推行工程审批环节与用地审批环节两条线并行办理。七是推行项目开工前各重点审批环节并联办理。

(七)推行 “一站式、全流程”审批监管服务机制。一是规范项目审批专区运行管理。规范运行政务大厅项目审批专区,将各类项目审批服务集中到专区,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部门协同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站式、全流程”闭环监管服务模式。二是规范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尽快组建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化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围绕招商引资、归雁工程和投资建设项目,全面推行项目专员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依法依规为各类项目提供从前期辅导咨询到竣工验收全流程“保姆式“服务。三是加强数据证照资源汇集共享。加快电子证照在项目审批中的推广使用,为 “免证办”提供数据资源支撑,项目审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整理本部门本行业产生、储存的涉及项目审批的各类数据资源,及时进行汇集入库。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全县“一图四单”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由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负责组织实施。发改、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其他项目审批职能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协同高效开展审批工作。


     被解读件地址: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一图四单”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