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宁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826/2024010002
所属主题
生态环保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1-09
文号
静政发〔2024〕2号
废止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现将《静宁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静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静宁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2〕54号)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凉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发〔2023〕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静宁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业务、服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2035年,建成满足静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强化气象科技创新

(三)加强科技创新合作。提升局地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干旱监测预警与影响评估、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和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技术攻关能力。建立极端灾害性天气联防、特色农业气象服务等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机制。推动气象核心业务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完善以业务服务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申报机制,推行“揭榜挂帅”制度。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

三、提升气象基础业务能力

(四)建设精密监测系统。优化升级现有地面气象观测站网,提高观测站点密度和观测要素数量。增加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点,建设生态植被和物候自动观测系统,提升农业气象精密监测能力。开展城市积涝、生态气象以及二氧化碳观测,提升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专业气象观测能力,推动全县重点领域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部门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持续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继续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精准预报水平。发展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技术,强化多源资料融合与数值预报解释应用。应用协同、智能、高效的气象综合预报预测分析平台,建立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发展精细化预报技术+行业影响的服务技术体系,支撑重大活动气象保障与专业气象服务发展,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六)发展精细气象服务。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基于需求、基于位置的气象服务模式,应用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建立精细化气象服务体系。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联互通机制,探索打造面向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促进气象数据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

(七)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基础能力建设,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健全气象数据资料交互共享机制,推进气象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提高气象综合信息化水平。加强气象通信网络建设,完成网络升级提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网信中心、县工信局)

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八)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的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构建极端气象灾害“早期关注、近期预报、临近监测、及时预警”的时间线工作机制。完善静宁县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预报预警服务模式,优化递进式气象服务流程。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广泛利用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规范发布传播气象预警信息。建立本地暴雨、大风、雷电、冰雹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指标,及时提供点对点的重要天气实况、预报预警和影响分析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

(九)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编制实施静宁县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优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机制,推动完善“政府领导、综合监管、责任落实”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县政府领导、乡镇政府管理、作业点实施、气象部门业务指导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体制,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作业点基础设施,持续推动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和作业装备更新及自动化改造。优化作业点布局,提升作业效益。健全部门联合保障机制,规范作业炮弹、火箭弹采购储运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提高安全作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

(十)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制作、发布规范,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加强面向“应急第一响应人”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加强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县科协)

(十一)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协调解决防雷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实施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推动防雷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十二)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围绕“静宁苹果”等特色农业产业,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服务体系。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和分灾种农业气象灾害区划,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气象精准服务能力。开展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天气指数保险等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强化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打造“气候好产品”。(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

(十三)实施交通安全气象保障。开展全县交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完善交通气象监测站网。提升浓雾、大风、强降水、道路积雪和结冰等高影响天气的精细化预报和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增强恶劣天气下交通处置和运营管控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

(十四)丰富公众气象服务产品供给。将气象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和精细化需求。大力开展“数字气象”能力建设,融入“智慧城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发展基于位置和气象风险的快速发布、精准推送的分众化智慧气象服务,持续优化气象供给。优化农村、山区群众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强化旅游气象服务,开展健康气象、全民健身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文旅局)

(十五)完善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建立面向城市生命线、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高影响领域的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城市生命线气象服务能力,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强化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气象服务。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加强农村高风险地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及防御指南的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执法局、县科协)

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

(十六)加强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探索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探测、资源评估等气象服务。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文旅局)

(十七)提升生态气象支撑保障能力。围绕葫芦河等黄河支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生态气象观测要素和站网布局,建设综合生态气象监测站网,提升生态气象支撑保障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对水安全、生态安全等影响评估,提升决策气象服务支撑能力。强化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水务局)

七、加强气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加强气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县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专项人才计划,提升气象领域人才服务质量。围绕气象领域重大业务科技问题和气象服务保障需求,培养造就一批气象优秀青年人才。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对在静宁气象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加强教育培训,推动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气象局)

八、强化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与市气象局合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靠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十)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将气象执法人员纳入地方行政执法培训。强化标准应用实施。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

(二十一)强化支持保障。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重点支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等地方气象事业发展。强化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属地管理和气象规划重点工程地方立项批复,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地方项目建设经费。气象职工同等享受地方政府津贴补贴等待遇,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文件解读地址:静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亮亮关于对《静宁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