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全市果品营销座谈会议精神加快苹果销售变现,助推农民稳定增收,中共静宁县委办公室、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0月12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苹果促销助推农民增收的通知》(静办字[2019]315号),规定奖补果品智能分选线建设企业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贮藏量达到1.5万吨以上的企业。静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年10月12日印发了《关于扶持建设苹果智能分选线的通知》(静林发[2019]135号)规定奖补果品智能分选线建设企业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贮藏量达到1万吨以上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奖补企业认定标准以中共静宁县委办公室、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说明
静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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