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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静宁县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4-23 08:51 来源:静宁县委办 作者:静宁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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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2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静宁县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七巡视组组长关维斌主持召开与静宁县委书记何鹏峰,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王蕾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视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会上,关维斌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何鹏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省委第七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静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其他在职副县级领导干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主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近3年已离岗或退休原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关维斌强调,县区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是政策落实的重要一环。本轮巡视对静宁县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促进县委履行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静宁县委要深刻认识开展巡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共同完成好这次巡视任务。

关维斌指出,巡视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政治巡视定位、巡视工作方针的规定,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责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能责任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的情况;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检查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静宁县委要以此次巡视为契机,把接受巡视监督与推动本地区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向省委巡视组反映。要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组工作,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办理巡视移交的立行立改和边巡边查事项,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视带来的实际效果。

何鹏峰表示,省委对静宁县开展巡视,是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静宁工作的重视支持。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巡视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全面增强接受巡视监督、支持巡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省委巡视组的监督检查。要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对巡视组查找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集中整改,确保事事有结果;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认真落实,确保件件有回音。作为县委主要负责人,我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查找问题,坚决整改落实。要主动加强与巡视组的衔接沟通,为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服从巡视组工作安排,确保巡视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把省委巡视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契机、改进作风的重大机遇和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把配合巡视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紧密结合,全力抓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生态环保、民生改善、主动创稳等工作,切实把巡视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0日对静宁县进行巡视。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312951517;专门邮政信箱:平凉市A004号信箱,邮编:744000;电子邮箱:19312951329@163.com;在静宁宾馆正门西侧、静宁县委大门南侧设置省委巡视组联系信箱。省委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静宁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静宁县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