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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2-05-16 10:45 来源:静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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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5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顺义带领检查组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范军一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实地查看威戎镇污水处理站、顺康砖厂、渝河治理项目点、城区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关初中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点,甘沟镇垃圾焚烧站、鞍子山石料厂,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详细了解各企业项目建设及生态恢复治理情况。

检查组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检查组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切实肩负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使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要坚持问题导向,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垃圾治理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监督力度,结合执法检查重点,形成问题清单并逐项研究解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一法一条例”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持续发力改善生态环境,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县人大办、政府办、县人大农业城建环保工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