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0-24 17:25 来源:宣传部 作者:王雄雄
一、2001年8月,静宁县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苹果之乡”和“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
二、2001年10月,静宁县首届成纪文化节暨果品交易会在静宁县成纪文化城成功举办。
三、2002年4月, 静宁县首家农民果品专业协会“仁大果农协会”在仁大乡南门村成立,果农李恒义任会长。
四、2003年12月, 设立静宁县果业局。
五、2003年,农业部将静宁县列入西北黄土高原苹果优势产区。
六、2004年在上海“首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暨科技贸易洽谈会”上,“静宁烟富2号”和“早酥梨”获“名特优新奖”,“成纪富士”获“优秀展品金奖”。
七、2004年10月,静宁县城川等6乡镇10.5万亩苹果(富士系列及秦冠)获甘肃省农牧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
八、2004年12月, 静宁红富士苹果、早酥梨、杏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食品证书,批准产量50000吨。2006年,县上又申报绿色食品(苹果)基地认证200542.3亩,申报绿色食品(早酥梨)基地认证100004.3亩。
九、2005年在中国(深圳)果蔬展览会上静宁县“成纪富士”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授予“中华名果”称号。
十、2005年,静宁苹果出口泰国,率先在全市实现果品出口零的突破。
十一、2005至2006年被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为出口创汇基地县,认证出口基地18村4.65万亩。
十二、2006年我县“成纪富士”、“成纪1号”、“早酥梨”经农业部果品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检测,各项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十三、2006年申报的“静宁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受理,公告并进入审查阶段后,2006年9月“静宁苹果”通过国家质监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
十四、2006年,静宁苹果走入人民大会堂。
十五、2006年12月, 我县被中国果菜专家委员会、中国果菜杂志社评选为“中国果菜无公害十强县”。
十六、2007年,“静宁苹果”亮相央视,在新闻联播栏目中报道。
十七、2007年1月,我县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全国经济林产业示范县”。
十八、2008年8月,静宁苹果成为“第29届北京奥运会特供水果”。
十九、2008年11月,我县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命名为“全国‘兴果富农’工程果业发展百强优质示范县”。
二十、2009年8月,为了加强果品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力量,静宁县果业局并入县林业局。
二十一、2010年8月,静宁县苹果产销协会成立,县委副书记魏晓平当选为第一届会长。
二十二、2010年10月,静宁县陇原果品电子交易市场在城川乡靳寺村开通,静宁县苹果产销协会首届赛果大会在此成功举办。
二十三、2011年3月,“两会”召开期间受静宁县苹果产销协会委托,全国人大代表毕红珍向温总理送上了一篮红红的静宁苹果。
二十四、2011年我县被评为“全国无公害苹果生产十强县”。
二十五、2011年9月7日,“静宁苹果”成功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二十六、2011年12月,我县静宁苹果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认定为“全国标准化农产品品牌”。
二十七、2012年9月,荣获中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全国食品质量消费者放心品牌”、农业部“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被尊为“中国有机苹果”在北京中国农业展览馆展出,党和国家领导人贾庆林、回良玉参观了展出。
二十八、2012年12月“静宁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二十九、2013年12月31日,静宁县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十、2014年7月,“静宁苹果”地理标志被国家工商总局列入第一批“中欧地理标志保护清单”。
三十一、2015年6月,“静宁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评为“首届消费者喜爱的100件甘肃商标品牌”。
三十二、2015年12月,“静宁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中获第十六位。
三十三、2016年1月,“静宁苹果”产品被评为“全国互联网地理标志产品50强”。
三十四、2016年8月,“静宁苹果”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评为“2016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品牌价值十强”。
三十五、2016年9月,甘肃省静宁县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授予“全国现代苹果产业10强县(市)”。
三十六、2016年12月,“静宁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中品牌价值达132.15亿元。
三十七、2016年12月,“静宁苹果”被全国果菜产业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年会、中国果菜产业论坛组委会、中国果菜专家委员会评为“2016全国果菜产业最具影响力地标品牌”。
三十八、2017年6月,静宁县苹果产销协会被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评为“中国品牌先进会员单位”。
三十九、2017年9月,静宁苹果被甘肃省农牧厅授予“2017甘肃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
四十、2017年10月,静宁县人民政府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现场授予“全国优秀果业区域公用品牌”。
(编审:李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