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受静宁县政府委托,县审计局局长平宏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暨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审计报告指出,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民生保障稳固有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工作报告揭示了县级财政政策措施落实、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财政收支及结构优化、政府债务管理使用、预算绩效及国库管理、决算草案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管理等7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研究分析报告反映问题基础上,提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控,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凝聚审计整改合力,深化审计成果运用5条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并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审议提出要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严格预算执行,强化收支管理,统筹好财政资金资源,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不断提高财力保障能力。要持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好审计监督的震慑作用,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工作质效。
下一步,静宁县审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扛牢职责使命,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创新突破、奋楫前行,以高质量审计服务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