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委、县政府人民群众来信办理和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协调服务县委、县政府领导接访,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和上级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二)研究分析信访情况,综合研判全县信访形势,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重大信访事项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向责任单位提出解决信访问题和化解信访风险的建议。
(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向有关乡(镇)、部门(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直接或协同有关部门(单位)调查处理重点信访事项;协调劝返越级上访人员。
(四)统筹指导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受理、转送、交办、督办网上信访事项,督查指导乡(镇)、部门(单位)做好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五)承办县级信访事项复查业务。
(六)依法依规管理使用中央和省、市信访补助资金。
(七)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及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信访工作方面文件。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县信访局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众来访接待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中街95号
邮政编码:743400
办公电话:0933-2521159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吕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