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5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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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静宁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12-17
信息名称
静宁县2025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静宁县2025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截止11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032万元,完成数占年初预算32810万元的94.58%,同比增收3257万元,增长11.73%;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9418万元,同比增收7767万元,增长15.04%。

1.分收入类别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9248万元,同比下降0.8%。其中:增值税完成6815万元,同比下降9.3%;企业所得税完成1489万元,同比下降5.5%;个人所得税完成334万元,同比增长55.3%;资源税完成25万元,同比下降16.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98 万元,同比增长4.0%;房产税完成824万元,同比增长36.0%;印花税完成400万元,同比下降18.4%;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79万元,同比下降0.2%;土地增值税完成1695万元,同比下降7.9%;车船税完成1992万元,同比下降1.3%;耕地占用税完成248万元,同比增长136.2%;契税完成3744万元,同比增长8.8%;环境保护税完成105万元,同比增长169.2%。

(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1784万元,同比增长40.9%。其中:专项收入完成4841万元,同比增长51.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66万元,同比增长17.3%;罚没收入完成2605万元,同比增长39.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121万元,同比增长35.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451万元,同比增长32.6%。

2.分征管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部门完成23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6.8%。

财政部门完成7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3.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9955万元,同比少支18634万元,下降3.98%,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83770万元,同比少支5697万元,下降1.97%;上级专款支出完成166185万元,同比少支12937万元,下降7.22%。

分支出类别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2444万元,增长14.9%;国防支出完成37万元,增长15.6%;公共安全支出完成9845万元,增长8.2%;教育支出完成108406万元,增长3.3%;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614万元,下降37.0%;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完成6752万元,增长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0020万元,增长10.4%;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7991万元,增长5.4%;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3727万元,下降20.3%;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1812万元,下降21.2%;农林水支出完成129037万元,下降16.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6081万元,增长3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完成657万元,下降6.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1272万元,增长14.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2317万元,增长8.8%;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9688万元,增长1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40万元,增长2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3875 万元,下降42.6%;债务付息、发行费支出2840万元,增长0.7%。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046万元,同比增收4395万元,增长28.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8229万元,增长23.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513万元,增长151.5%;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98万元,增长8.8%;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完成1106万元,增长124.8%。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5712万元,同比多支30135万元,增长54.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98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0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306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58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177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5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1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700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债券付息支出978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306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万元,下降5.2%。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1-11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032万元,完成数占年初预算32810万元的94.58%,同比增收3257万元,增长11.73%。税收收入与去年同期持平,主要是增量房契税征收征管,加之与自然资源、住建、税务部门等常态化协同机制,有效夯实耕地占用税征收征管,房土相关税收拉动明显;非税收入增幅持续扩大,主要是从土地出让金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702万元;加之“两权”价款收入较上年增收2154万元;罚没收入较上年增收731万元。以上因素叠加提升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

2.财政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支出始终坚持“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防风险”导向,保障力度持续加大、结构不断优化,重点聚焦教育、社保、医疗等11类民生领域,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精准投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关键领域,通过强化预算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投入方式,实现了重点支出不缺位、民生保障不打折、发展动能不断档,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财力支撑,1-11月份全县用于民生支出达407929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90.66%。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临近年末,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接近收尾,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抓紧、抓细、抓实最后一个月收支管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中抓实见效,确保全年各项既定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是强化组织、精准发力,筑牢财政收入根基。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全力支持配合税务部门强化经济运行和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加强收入研判,依法加强税收稽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征管措施,认真对照收入年初预算抓好督促协调,重点对收入进度缓慢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加大核查催缴力度,确保依法应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三是争取完成收入目标。紧盯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项目,依法依规加强收入组织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努力完成年初收入同口径预期目标。

二是从严管控、闭环落实,提升财政支出质效。始终坚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一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把支出关口,严防超预算支出。强化教育、科技、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基本民生领域资金保障和支出力度,采取限时办结、库款专调等措施,切实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支出专项督查与绩效评价,聚焦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实施成效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整改支出中存在的闲置浪费、低效使用等问题,以严实责任推动财政支出提质增效,切实把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

三是保防并举、科学管理,守牢财政安全底线。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工资、民生等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工资拖欠等问题;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不得擅自改变“三保”支出用途,严禁通过压减“三保”资金用于偿债或项目建设。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依法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根据债务限额和地方收入相匹配的原则,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并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三是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发展与安全,当期和长期之间的关系,在出台或者提高基本民生政策标准、建设或投资重大项目之前,根据本地区财力水平实际,做好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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