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5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截止8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152万元,完成数占年初预算32810万元的61.4%,同比增收1029万元,增长5.4%;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6834万元,同比增收1132万元,增长3.2%。
1.分收入类别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3653万元,同比增长0.1%。其中:增值税完成5154万元,同比下降2.2%;企业所得税完成924万元,同比下降15.8%;个人所得税完成261万元,同比增长67.3%;资源税完成14万元,同比下降5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50万元,同比增长1.8%;房产税完成362万元,同比增长13.8%;印花税完成293万元,同比下降19.7%;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76万元,同比增长6.2%;土地增值税完成1062万元,同比下降12.5%;车船税完成1529万元,同比下降3.2%;耕地占用税完成20万元,同比增长100%;契税完成2991万元,同比增长16.1%;环境保护税完成17万元,同比下降48.5%。
(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6499万元,同比增长18.6%。其中:专项收入完成3452万元,同比增长20.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52万元,同比增长18.5%;罚没收入完成1603万元,同比增长19.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05万元,同比下降1.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287万元,同比增长57.7%。
2.分征管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部门完成15674万元,同比下降0.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7.8%。
财政部门完成4478万元,同比增长3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2.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3483万元,同比少支21779万元,下降6.3%,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13433万元,同比少支6384万元,下降2.9%;上级专款支出完成110050万元,同比少支15395万元,下降12.3%。
分支出类别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6016万元,同比增长14.5 %;国防支出完成37万元,同比增长15.6%;公共安全支出完成6955万元,同比下降3.3%;教育支出完成82439万元,同比增长4.0%;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246万元,同比下降56.5%;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完成5661万元,同比增长2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9726万元,同比增长6.7%;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5389万元,同比下降8.1%;节能环保支出完成8511万元,同比下降31.9%;城乡社区支出完成8327万元,同比下降28.3%;农林水支出完成93640万元,同比下降16.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674万元,同比增长47.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475万元,同比增长18.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525万元,同比下降4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138万元,同比下降7.9%;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3066万元,同比增长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4万元,同比下降57.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2976万元,同比下降24.4%;债务付息、发行费支出2538万元,同比下降2.2%。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8857万元,同比增收9328万元,增长97.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8205万元,同比增收8972万元,增长97.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425万元,同比增收264万元,增长163.9%;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27万元,同比减收8万元,下降5.9%;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完成100万元,增长100%。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0354万元,同比多支23149万元,增长62.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19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0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10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5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902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5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1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8477万元;债券付息支出534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504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2万元,增长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万元,同比少支4万元,下降40%。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征管持续加力。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强化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培育壮大财源,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征管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二)优化支出持续加力。坚持“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支出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8月,全县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294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1.0%。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扶持优势产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二是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同时,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三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政策,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四是全面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注重优支提效,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一是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民生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二是加快支出进度,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督促指导,落实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执行效率。三是保障平稳运行,加强库款管理、预算执行、债务还本付息之间的统筹协调,分清轻重缓急拨付资金。健全库款监测预警机制,切实保障重点领域和重要时点库款需要。
(三)做好决算公开,全力助推阳光财政建设。2024年度县级财政总决算已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县财政局在做好本级财政总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督促部门落实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严格把关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高质量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