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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县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6 17:43 来源: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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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84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县2026年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2026年继续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一)重点行业领域。一是《关于加大力度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55号)规定的9类重点行业领域,即: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能源和有色冶金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中医药产业、养老护理服务业、家政服务业、托育照护业的中小微企业;二是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其中,现代服务业行业分类按国家统计局《现代服务业统计分类》(国家统计局令第36号)执行。

(二)重点群体。2026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以及2025年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领补贴的对象。

二、申领期限

补贴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2025年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领补贴的对象,可于2026年继续提出申请。

三、申领方式

补贴统一实行“先缴后补、按月发放”。补贴由企业或劳动者自主申请,申请补贴时先由企业确认并确定发放方式,报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时足额兑现补贴;对于劳动者缴费状态和金额有变化的,要及时调整或停发补贴。

四、申领材料

1.社保补贴申请表及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享受补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个人信息页和失业状态登记页同时复印);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由人社局核查身份,单位不再提供证明材料。4.补贴人员工资清单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5.劳动合同复印件。

受理股室:就业培训股(县人社局东二楼大厅)

咨询电话:0933-2596682

附件:1.静宁县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静宁县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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