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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静宁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8 17:58 来源: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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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间,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高效快捷便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2〕35号)、《平凉市无证明办事大厅改革实施方案》(平政办发电〔2025〕7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起草了《静宁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请广大市民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4月23日前反馈至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794862357   15825850157

邮寄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教育园区文屏书院

邮政编码:743400

电子邮箱:1460185663@qq.com


附件:1.《静宁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静宁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征求意见稿 附件4:静宁县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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