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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3 15:17 来源:静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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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甘卫疾控发〔2023〕78号)文件精神,县疾控中心开展了2026年第二季度静宁县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现将监测内容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监测范围

市政供水及农村集中式供水。

二、监测对象

监测水样类型:用户水龙头水及地方非引洮工程集中式供水。

三、监测点设置

按照省市监测方案的要求,共设置22个监测点,其中城区10个监测点,分别是:静宁一中、静宁县同乐幼儿园、静宁县社会福利院、静宁三中、城关镇西苑小区、城关镇建兴嘉园、静宁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静宁县建兴商业广场、城关镇建兴明珠、静宁县城关镇西关村,每个监测点采集用户水龙头水1份;农村12个监测点,分布在6个乡镇,分别是:古城镇、八里镇、新店乡、治平镇、雷大镇、城川乡,每个乡镇2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采集用户水龙头水1份;本季度另外采集企业末梢水样1份(静宁县中正果品有限公司),采集餐饮服务业末梢水样1份(静宁宾馆)。

四、监测水质指标

2026年二季度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应监测指标43项,实际监测指标36项,包括微生物指标3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毒理指标16项(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mg/L)、一氯二溴甲烷(mg/L)、二氯一溴甲烷(mg/L)、三溴甲烷 (mg/L)、三卤甲烷、二氯乙酸(mg/L)、三氯乙酸(mg/L)、氯酸盐),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钾指数、氨),消毒剂指标1项(游离氯);未监测指标7项,均为不适用指标。

五、样品监测

全部水样由静宁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执行。

六、监测结果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进行判定。2026年第二季度抽取的24个监测点水龙头水样,经对菌落总数等36项指标进行监测,2026年第二季度静宁县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附件1静宁县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2026年第2季度).docx

附件2静宁县2026年第2季度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明细表.xlsx

静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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