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8-04 17:25 来源: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力度,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及小微企业发展,根据《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24〕299号)文件规定,经创业个人(小微企业)申请、属地管理部门初审、县人社部门审核,程玉宝等33名重点就业群体符合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和程序推荐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公示时间: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股室:就业培训股
联系电话:0933-2596682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