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7-02 16:53 来源: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未按规定期限对2025年度年报公示的静宁县森茂家庭林场等267户企业和静宁县建国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静宁县朋今居品味早餐店等3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名单见附件)
上述经营主体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企业在收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后,可通过补报年报等方式改正其行为,并向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我局将依法予以核实处理。
附件: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
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