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25 16:59 来源:静宁县房产服务中心
按照《静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静宁县关于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规范准入标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规定,经本人申请,城市社区管委会、城关镇政府初审,房产服务中心复审,初步拟定将张*霞等12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31日
监督电话:0933-2533797
附件:静宁县2026年第二批新增住房保障对象公示花名册
静宁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