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28 16:57 来源:静宁县消防救援局
静宁县治平镇朱堡村三社“3.11”朱懂平家苹果树火灾事故当事人:
2026年4月23日17时53分,静宁县消防救援局接到朱懂平报警称,位于静宁县治平镇朱堡村自家的苹果地于一个月前发生火灾,需要火灾事故调查。静宁县消防救援局已于2026年5月21日做出静消火认字〔2026〕第0004号火灾事故认定书(详见附件)。
经采用其他方式无法联系上静宁县治平镇朱堡村三社“3.11”朱懂平家苹果树火灾事故当事人朱教育,因此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火灾事故认定书(静消火认字〔2026〕第0004号),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