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3 15:36

分享到: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静宁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静政办发〔2020〕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静宁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2

 

 

 

静宁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83号)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69号)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权责清单为依托,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促进政务信息管理和权力运行过程公开,主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服务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加快建设富裕美丽文明活力平安静宁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公开。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2.推进机构职能目录公开由编办牵头,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配合,分别按照权限督促各乡(镇)和本级行政机关(部门、单位)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据省政府有关单位梳理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和《参考目录》, 认真梳理编制完成县、乡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0月底前,牵头部门对编制的标准目录上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在静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

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4.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5.推进重点信息集中统一发布。配合推行惠企政策“不来即享”,加强全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的管理,摸清底数,建立清单,推进重点信息集中统一发布。系统梳理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部门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6.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政策文件解读力度,作为重要政策文件,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要加强舆论引导,围绕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举措及成效,围绕全县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扩内需促消费、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任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充分阐释全县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亮点特点和向好态势,释放积极信号,提振市场信心。尤其要加大各类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发布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推动政策直接惠企利民。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7.丰富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公文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积极采用动漫、视频、直播、图解、问答、H5等呈现方式,制作适合移动端传播的解读产品,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8.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提升“窗口服务”质效,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9.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切实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10.提高便民利企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持续完善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重点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减免社保等费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等重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及时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人行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1.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2.融合各类疫情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静宁门户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

13.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4.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15.做好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16.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责任单位: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7.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机制。健全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制度,严格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含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3种)。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把准政策界线,从源头上杜绝“应公开未公开、不应公开的随意公开”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18.加强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发布。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工作台账,定期核对、通报上网发布情况,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

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19.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20.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2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静宁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发布权威准确、及时高效、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府信息和政策解读产品。按照省市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静宁门户网站IPv6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县网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2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管。持续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文章的转载发布,及时转发热点信息和专题宣传产品,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要进一步明确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尽快清理整合。

牵头单位:县网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23.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融通发展。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

牵头单位:县网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24.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安全建设,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牵头单位:县网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和1名工作联络员,承担本单位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明确本单位信息公开科室,选优配强人员力量,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确保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强化培训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要按照“结合实际请进来讲、针对短板走出去学、紧盯任务坐下来研”的思路,积极组织开展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干部“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精准强化,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思路、开展新局面奠定基础

(四)规范考核评估。按照市上考核要求,进一步优化并完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把督促督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常态,采取“一网督查”、实地督查、网络督查和考核考评的实效性。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高标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解决数据不准、概念理解有偏差、发布不及时等问题,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时发布。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半年工作总结报送制度和年度报告编制规定,切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