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 刚

索引号
15229/2021-0201171522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静宁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8-17
文号
废止日期

雷  刚,男,汉族,生于1974年7月,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入党,静宁县甘沟镇人,大学学历。现任静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工作职责:协助局长负责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汛抗旱、自然灾害普查、自然灾害救助、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监督指导乡(镇)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