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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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余湾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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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省人社局《关于延续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2〕418 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期省、市督查调

研反馈乡村公益性岗位档案资料不规范,村级及户内资料缺失等

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健全完善聘用台

账资料和整理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档案资料缺失。2018 至 2020 年选聘和人员变更程序

资料部分乡镇资料保存不完整,甚至遗失;村级资料不规范、不

完整。

(二)未制定管理办法。部分乡镇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公益性

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管理混乱,考核量化指标未明确。大部

分乡镇公岗人员混岗问题严重,都从事打扫卫生工作,没有从事

选聘签订的工作岗位,造成省市督查时认为存在“一人多岗”问

题。

(三)考勤记录不规范。部分村没有考勤记录,有考勤记录的村没有根据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乡镇干部代签痕迹明

显,甚至出现 10 月份还没有结束,31 号考勤已经登记的情况。

(四)爱心发屋运转不规范。督查发现,大部分爱心发屋没

有固定场所,工作制度没有上墙,无明确工作时间和职责,服务

台账未建立,甚至还存在爱心发屋没有挂牌和基础理发工具丢失

现象。

(五)户内顶岗现象存在。部分村社安置的是户主或外出打

工人员,但实际履行岗位职责的是户内老人或其他人员。

(六)政策宣传不到位。通过入户走访交流发现,乡村公益

性岗位在岗人员对自身职责不清楚,对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政策不知晓。

二、整改时限

各乡镇要结合督查反馈问题清单,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安

排专人负责,全面摸排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做到即知即改,完

善相关资料和制度建设,务必于 12 月 8 日前整改到位。

三、整改要求

(一)整理完善乡村两级档案资料,对于遗失资料按照各自

情况尽快补齐并整理存档备查。

乡村公益性岗位乡镇资料:乡镇制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

制度,岗前培训资料,聘用协议。

村级资料:人员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选聘会议记录(明确人

员岗位)、公告公示资料、人员花名册、人员证件复印件、聘用

(解聘)协议、人员考勤表,爱心理发员服务台账(服务记录、

影像资料),乡镇制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户内资料:聘用协议。2023 年 7 月新增的乡村创稳网格员

岗位,要严格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选聘程序做好人员选聘工作,

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一名乡村创稳网格员。

变更调整人员资料:变更人员花名册、解聘协议,人员申请

(向村委会提起申请)、聘用人员证件复印件、聘用协议、人员

调整会议记录等。人员变更调整资料每月 25 日前报人社局备案。

本村防疫消杀员和巡查值守员全部转岗为保洁环卫员。

(二)各乡镇根据乡村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考核管理办

法,严格规范岗位管理。按岗位设置安排对应工作。不得随意安

排职责以外的工作,力争做到既能切实发挥考核监督作用、保证

岗位任务按时完成,又要方便聘用人员工作开展、提高工作质量

效率。

(三)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聘用人员的考勤、

考核管理工作。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以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

的工作任务为原则,结合聘用人员实际出勤情况考勤,每月出勤

不少于 30 小时(10 天以上)视为符合出勤要求。

(四)规范爱心理发屋管理,做好服务记录。爱心发屋挂牌

并设置爱心理发员公示牌,每村必须有固定的爱心理发屋场所,

除县上配备理发工具的村外,其他村基本理发设施由乡村负责配

备。各乡镇统筹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每名爱心理发员要在固定时

间为服务对象提供理发服务且造册登记,实现有服务有记录的台

账式管理。乡村两级要根据实际上岗时间和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规

范考勤,确保每个岗位有明确可量化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长,规

范填写考勤记录。

(五)规范安置流程,严格遵循安置上岗同一人原则。根据

相关文件要求,不再对年龄进行限制,但出于安全考虑,对于

75 岁以上人员清理替换。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针对基层人员

政策不熟悉、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采取发放资料、张贴标语、

微信群、公示公开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政

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七)加强暑期防溺水巡查员管理工作。暑期学生防溺水巡

查员工作时段为每年学生署假期间(6-8 月份),暑期结束后,继

续从事调整前岗位工作。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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