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曹务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静宁县曹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有: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2.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引导和发展特色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引进、示范和推广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静宁县曹务镇人民政府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5个,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静宁县曹务镇人民政府下属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静宁县曹务镇人民政府下属6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6个,包括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
2.公益二类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1568.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68.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95.05万元,减少1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专项经费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8.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568.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568.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95.05万元,减少1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专项经费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1.9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6.2万元。
4.农林水支出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87.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8.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488.7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39.42万元,增长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专项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9.6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9.64万元,增长100%。
1.保障运转经费5个,主要是:办公费、文印费、业务费、人大工作经费、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经费、村级公益共管共享经费等经费支出。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乡镇全域无垃圾、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四)培训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六)机关运行费117.84万元,比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3.4万元,减少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32.5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560.6平方米,价值315.73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9.9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目标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全镇所有工作正常运转。
目标2: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保障各项目顺利完成。
目标3: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目标4:保障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目标5:增加群众收入,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5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0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