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宁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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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静宁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1-04
信息名称
关于静宁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静宁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讨论稿)

 

县财政局

202412日)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新要求,坚持以“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为总基调,以更加注重精准和可持续发展为总要求,多措并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重点,服务经济促发展,深化改革增活力,守牢底线防风险,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2206万元,其中: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146万元,较上年完成增加881万元,增长2.5%;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61640万元。分项目为:

税收收入完成22300万元,较上年完成增加2113万元,增长10.47%。主要是多方挖潜增收,培植骨干税源,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缴,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加大车船税征管力度;

非税收入完成13846万元,较上年完成减少1232万元,下降8.1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计提非税收入对应减少;国有资产处置等一次性大额非税收入因素缺失;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

2)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219834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1654万元;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09万元;

5)调入其他资金29107万元;

6)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857万元;

7)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2304万元;

8)上年结转4189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7192万元,其中: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684万元;

2)上级专款支出192832万元;

3)上年结转资金支出35206万元;

4)一般债券支出8145万元;

5)债务还本支出21万元;

6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2304万元;

7上解上级支出3000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501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42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0.18%,其中:

1)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808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915万元,下降9.4%。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72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3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66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51万元

2)上级专项基金补助收入1454万元;

3)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6580万元;

4)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23658万元;

5)上年结余442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0222万元,其中:

1)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2662万元;

2)上级专项支出1374万元;

3)专项债券支出64986万元;

4)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支出23658万元;

5)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542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397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024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7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475万元。上年结余12156万元。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933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3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026万元。

收支相抵,全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306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3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78万元,增长127.9%,其中:县级国有资本收入130万元;上级专项收入9万元。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3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78万元,增长127.9%,其中: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万元;上级专项支出9万元;结转下年120万元。

 收支相抵,全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84540.29万元(一般债务92446.29万元,专项债务292094万元)。全县政府债务限额393985万元,政府债务未超限额,风险总体可控。2023年新增债务10543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857万元,主要用于王湾水库除险加固、成纪文化广场、体育馆等15个建设项目;专项债券96580万元,主要用于西城区农产品集散中心、亚定点医院住院楼、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等23个建设项目。

需要说明的是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在财政决算编审后才能完整准确反映,届时我们按法定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迎难而上自奋蹄,锚定目标赶预期、抓增收。认真研判和积极应对经济恢复期对财政收入的综合影响,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内挖上争促盘活、开源节流齐发力,不断提高财政综合保障水平。靠实责任抓收入。健全完善财税互动、财费联动、税费互补机制,全面压实财税、非税部门职责,凝聚收入征管合力,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2023年,全县税收税入完成2.23亿元,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率为61.7%;非税收入完成1.38亿元,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率为38.3%,收入结构更趋合理。紧盯政策争资金。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坚持跳起摸高、多头蓄水,全年共争取财力性补助和各类专项资金55.26亿元,较上年增加3.83亿元,增长7.4%。争取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3个9.66亿元,较上年度净增4.28亿元,增幅79.6%。成功争取投放1.6亿元静宁苹果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争创获评全省乡村产业振兴和财政支农重点工作激励奖励县,获得奖励资金1500万元,有效缓解了全县财力不足的困难和问题。先收后统促盘活。深化盘活“沉睡”存量就是激活“绩效”增量的理念,按照“限期使用、定期清理、超期收回”长效机制,分类清理盘活和统筹使用存量资金3759万元,真正使资金动起来、转起来,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进一步提升。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聚合力,服务发展勇担当、强推进。始终把保障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供给方式,强化资金保障,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三农”投入稳定增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累计投入衔接资金5.49亿元,实施产业项目258个,“农林水”方面投入占到财政总支出的34.29%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投入4929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3万亩,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耕地补、农机具补等资金7523.1万元,落实农业保险费补贴5037万元,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稳定了农民收入。项目建设全力保障。健全完善重点项目资金保障机制,通过本级列支、盘活存量、向上争取、统筹整合等多渠道筹措7.3亿元,有力支撑和保障仁大河甘沟河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成纪文化广场、甘四公路等59个重点项目建设。助推经济有序有力。严格落实落细稳经济政策一揽子措施,统筹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累计完成留抵退税713万元,减免各类税费1.33亿元(其中减税降费8228万元)。持续放大“财政+”融资模式,发放“六大产业链”普惠金融贷款2亿元。

三是坚持普惠共享夯基础,优化结构保民生、增福祉。始终把保障民生摆在财政支出“第一顺位”,2023年全县民生领域支出45.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1%,同比增加4.35亿元。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积极筹措资金10.56亿元,支持实施各类教育项目40项,有力的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科技投入规模。全面落实“强科技”战略部署,投资1.5亿元建成运营静宁苹果科创馆。设立工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奖补资金1000万元,全力支持科技创新、技术创新。认真践行“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安排300万元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引进签约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强化医疗保障力度。积极争取资金2.24亿元,支持亚定点医院住院楼、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医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438.32万元,全面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要。积极促进稳岗就业。落实普惠性稳岗返还、失业补助金等阶段性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减负7735.6万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300万元,落实创业贷款贴息资金1050万元,统筹支持稳就业、促就业。助推为民实事办理。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8亿元,惠及全县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4.44万人,各项民生提标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多方筹集资金4.2亿元,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公务员绩效奖金及政策性增人增资。围绕民生实事精准发力,全力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城区背街小巷整治提升等10件县列民生实事措办,让群众在一件件关系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关键小事”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建机制,深化改革增活力、提质效。进一步完善创新财政管理方式,着力夯实财政基本基础,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预算执行更加科学。全面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3.0系统,实现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动态实时监控。全面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2.2亿元直达资金精准高效惠企利民见实效。绩效管理更加严谨。充分发挥绩效结果导向作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全面挂钩,聘请第三方机构对4类85个项目1.23亿元财政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建立健全事前参与、事中跟踪和事后监督管理模式,前置审核各类工程预算59项7.86亿元,审减节省资金5327.61万元,节省率6.77%。财政公开更加透明。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清单等信息公开制度,“阳光财政”“高效财政”进一步强化。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累计完成政府采购事项7.17亿元,节约资金499.26万元。财会监督更加有力。坚持把加强财会监督作为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3轮问题大排查、大检视、大整改,以周全准备顺利接受了财政部甘肃监管局财会监督专项检查及省、市财政部门专项复查,严格落实贯通协调和闭环管理措施,查纠规范了一批财会违规行为,财会监督工作纵深推进。

五是坚持稳中有进谋发展,夯实底线防风险、促发展。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完善财政运行监测机制,筑牢财政安全运行防线。保障“三保”支出。坚决落实“两个优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三保”项目库建设、预算审核、执行监测、分析预警等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兜牢兜实底线。制定系列文件。按照“近期防爆雷、长期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分类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紧盯关键节点严措施、抓落实,确保债务能化解、风险能防控。严控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从严落实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建设和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穿透式监测,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运行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依法及时追偿。通过预算安排列、存量资金盘、闲置资产变、项目运营挣等多个渠道,足额落实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对债券到期的15个单位下发督促函,督促将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及时缴存国库,截止目前全县政府债务未超限额,属绿色最低风险等级。

总体来看,2023年全县财政运行相对稳健、总体平稳,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依赖性”严重。全县财源基础薄弱、结构单一,近年来受后疫情时代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建筑业需求萎缩以及骨干税源活力不足、潜力税源发展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后劲严重不足。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性”凸显。受各种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步伐持续放缓,但民生项目、兜底保障、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规模和强度越来越大,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三是财力缺口“平衡性”吃紧。近年来县级“三保”压力持续加大,“三保”之外可用于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化解债务等方面的财力十分有限。同时,规范性津补贴、债务化解、保障民生配套等刚性资金需求远远超出县级财政承受能力。四是债务化解“风险性”加剧。全县政府债务规模总量较大,随着各类专项债券逐年到期,还本付息压力不断增加。一些偿债主体“重争轻还”、偿债主动性和偿债能力不足,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任务进一步加大。五是绩效管理“系统性”缺位。全县财政、财会、财务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单位内控机制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财政管理风险点、隐患点问题不容忽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解决落实。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紧盯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驰而不息抓节俭、优绩效、建机制、严监督、防风险,持续培植殷实、安全、民生、高效、阳光、活力“六型”财政,推动全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预算编制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零基预算原则。按照“统筹平衡、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原则,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坚持厉行节约、有保有压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支出结构调整优化力度,加强重点领域投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统筹兼顾、聚焦重点原则。进一步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作用,完善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综合各项资金来源,合理安排预算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原则。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当前和长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确保财政平稳安全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550000万元。其中: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00万元,较2023年完成36146万元增加2254万元,增长6.23%;大口径财政收入65209万元,较2023年完成61640万元增加3569万元,增长5.8%。

2)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205723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6477万元;

4)调入其他资金17986万元;

5)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

6)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6400万元;

7)上年结转25014万元。

2.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及收付实现制核算,安排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0000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1560万元;

——国防支出预算74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预算9850万元;

——教育支出预算124773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预算429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726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156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0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244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预算9600万元;

——农林水支出预算1595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预算9600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37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1250万元;

——金融支出预算15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42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5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50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3800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预算800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预算2872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预算30万元;

——其他支出预算100万元。

按经济科目划分: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0600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1280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预算70200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预算21060万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预算9080万元;

——对企业补助预算7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30550万元;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预算1500万元;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预算7030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预算8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6598万元,其中:

1.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1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000万元;

4.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120万元;

5.上年结余13978万元。

安排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06598万元,其中:

1.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304万元;

2.上级补助支出1508万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91594万元;

4.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支出12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733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5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806万元;上年结余13069万元。

安排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50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4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10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49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91万元,其中:县级国有资本收入62万元;上级专项收入9万元;上年结转120万元。
    安排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91万元,其中:县级国有资本支出182万元;上级专项支出9万元。

三、2024年财政工作举措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强县域”战略的攻坚之年,我们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加压奋进、加力突破,确保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坚守“过紧日子”这个要求,着力勤俭节约控成本。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方针,贯穿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各方面。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不断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严格消减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比例达到20%以上,节省腾出更多资金和财力全力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民生支出,将“过紧日子”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夯实“税源培植”这个基础,着力强基固本增后劲。坚持依法综合治税,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扶持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持续加强房地产等重点税源税种监控力度,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强化潜在税源预测排查,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加大闲置国有资产排摸处置力度,强化对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征管力度,确保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

三是紧盯“资金争取”这个关键,着力弥补不足壮财力。精准把握和用足用活扶持政策,找准项目资金争取突破口,全力争取中省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乡村振兴、预算内基建投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农村综合改革奖补等方面资金50亿元以上。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争取联动机制,想方设法推送更优质更成熟的项目纳入万亿特别国债、专项债券储备库,获得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和“归雁工程”工作,增强县级财政自我“造血”功能,努力缓解财政收入压力。

四是优化“支出结构”这个根本,着力尽力而为保民生。按照“降一般、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思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加大存量资金清缴盘活和统筹安排力度,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用在紧要处。根据经济发展以及部门职责实际,严格按照政策合理精准测算,分类统筹核定机关运行经费,确保正常履职需求。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确保教育、医疗、就业、养老、公共服务等民生支出达到财政总支出的84%以上。

五是把控“债务化解”这个前提,着力防患未然降风险。深刻理解和统筹处理好保发展与化债务的关系,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督促债券资金使用部门依法履行偿债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不断完善政府债务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从严从细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强化预决算评审管理,做到应省尽省、应减尽减。全面推进举债信息公开,加强债券资金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六是强化“绩效管理”这个保障,着力深化改革求实效。持续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全面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决断绝预算执行“先斩后奏”现象发生。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着力硬化绩效责任约束。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改革,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健全完善财会监督联动机制,纵深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难繁重,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笃行实干、勇毅前行,切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静宁的赛道上扛起历史使命、展现财政担当!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税收收入: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特征,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6.非税收入: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而征收的税收之外的财政收入。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车辆通行费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等。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主要包括应交利润、国有股利股息、国有股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等。

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一般政府债券收入等安排的具体方面,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公共安全、国防、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反映政府性基金收入、转移性收入、专项债券收入等安排的具体方面。主要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和其他支出。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和对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1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项目

14.税收返还:是指实行分税制财税体制后,按照保证既得利益的原则,对税收收入按新体制划分分别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同时对在原体制下应当属于下级财政的收入确定基数后,通过年度财政决算予以返还。

15.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上级政府根据有关指标和政策,通过规范测算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后,对标准收入小于标准支出的下级政府给予的财力性补助。补助资金接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要求自主安排使用补助资金。

1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用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5%

17.预备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8.零基预算:指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影响,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改变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一切从实际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需求项目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力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准备情况等编制年度预算。

29.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是指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地方重点支出、刚性支出主要包括:一是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所需的支出,包括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区域协调发展等;三是地方政府债券付息相关支出;四是国家统一规定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的民生支出,包括教育科技、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方面国家规定标准的支出;五是国家有关政策已明确必须由政府承担的据实结算支出。

20.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21.地方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因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

22.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一般债务是指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的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务是指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的债务,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自身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23.新增债券:是指在财政部核定的新增债券限额内,地方政府举借用于本地区当年公益性资本支出的政府债券,按照偿还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根据《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735号),新增限额分配管理应当遵循立足财力水平、防范债务风险、保障融资需求、注重资金效益、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市县新增限额由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本地区新增限额内测算,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按照财政管理级次向市县级财政部门下达。

24.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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