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宁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机构
静宁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28
信息名称
关于静宁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静宁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县财政局

20241224日)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新要求,积极应对增速放缓与支出需求增加、库款资金短缺与效益不高的严峻形势,围绕财政工作“理财、生财、聚财、用财、管财、稳财”全链条,克难奋进抓收入、优结构、保重点、深改革、守底线、防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符合发展实际和预期目标,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入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67397万元,其中: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1248万元,较上年完成减少4898万元,下降13.55%;大口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54858万元。分项目为:

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1112万元,较上年减收1506万元,下降6.66%。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浮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

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0136万元,较上年减收3392万元,下降25.0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计提非税收入对应减少,国有资产处置等一次性大额非税收入因素缺失。

2)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229286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22万元;

4)调入其他资金58427万元;

5)一般债券收入10418万元;

6)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6400万元;

7)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0009万元;

8)上年结转2628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支出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09257万元,其中: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011万元;

2)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4472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4385万元;

4)一般债券支出10172万元;

5)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6400万元;

6)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58570万元;

7)上年结转资金支出18247万元;

收支结余收回存量49725万元,调出资金8415万元用于平衡政府性基金收支缺口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计收入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43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1%,其中:

1)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409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6435万元,下降40.55%,主要原因为各有关单位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上交利息未完成。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477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8415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18万元。

2)上级专项基金补助收入预计完成16835万元(含超长期国债14001万元);

3)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预计完成49372万元;

4)上年结余13934万元;

5)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12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计支出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77324万元,其中:

1)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0076万元;

2)专项债务还本支出预计完成9840万元。

3)上级专项支出预计完成8711万元;

4)专项债券支出预计完成48572万元;

5)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支出预计完成125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703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884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6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190万元。上年结余16231万元。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5861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0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601万元。

收支相抵,全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645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191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其中:县级国有资本收入62万元;上级专项收入9万元;上年结转120万元。

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91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其中: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万元;上级专项支出9万元;结转下年172万元。

 收支相抵,全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442623.30万元(一般债务101188.30万元,专项债务341435.0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限额460550万元,政府债务未超限额,风险总体可控。2024年新增债务4827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418万元,主要用于静宁县体育馆、城关镇东关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设等21个建设项目;专项债券37860万元,主要用于苹果产地冷链物流园、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老化更新提标改造、城区集中供热等6个建设项目。

需要说明的是,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正在执行过程中,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在财政决算编审后才能完整准确反映,届时我们将专题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24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夯基础,财政运行在适应常态中聚力赋能。始终把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作为检验财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积极应对下行压力加大、投资增长乏力的新形势、新挑战,竭尽全力、千方百计做强做优财政收入“盘子”。一是持续强化收入征管。紧盯目标任务不松懈、不放弃,坚持早谋快动、协同发力,组建专班逐周、逐月、逐季强化财政收入分析研判,精准挖掘税收资源和潜力,全年税收完成2.11亿元,占比由2023年的61.7%提高到67.6%,增长5.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改善。二是努力提升资金效益。严格执行“限期使用、定期清理、过期收回”存量资金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对存量资金进行“拉网式”清理,“化零为整”清理盘活统筹使用存量资金5093万元,避免了资金“二次沉淀”,真正让财政资金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头活水”。三是着力加强财源建设。牢固树立“抓财源建设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税费优惠、信贷支持、政府采购等各类营商环境惠企政策,争取留抵退税资金486.93万元,减免税收1.9亿元,极大缓解了企业资金与经营压力。全力支持“归雁工程”等招商活动,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争取落实工业奖补资金201.75万元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二是硬化约束促统筹,预算执行在强化调控中质效提升。坚持把科学精准编制财政预算作为高效使用财政资金的先行基础和绝对保障,革旧鼎新、先破后立,全面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完整性和统筹性,确保了资金的到位率和预算的执行率。一是零基预算全面推进。以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实行部门专项“零基础”、一般性支出“零增长”、基本支出结余指标“零结转”的“三零”制度,压减各类小专项经费2470万元,“三公”经费持续下降。二是从严从紧预算安排。牢固树立“大预算、大统筹”的理念,建立健全“四本预算”同步编制、统筹衔接、相互融合的政府预算体系,切实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坚持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制定印发《静宁县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行为,年内资产购置和政府采购分别下降46.14%和27.68%。三是持续深化支出强度。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财政资金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常态化监控。全面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12.4亿元直达资金精准高效惠企利民见实效。着力强化库款调度和预警分析,确保“有钱可支、有钱可用”,完成各类支出50.92亿元。进一步兜牢兜实保人员工资、基本运转、基本民生底线,全县“三保”支出达到41.43亿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的81.3%。

三是协调联动聚合力,资金争取在精准对接中稳中有进。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资金、政策争取的“主力军”和“参谋团”作用,不余遗力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协同作战,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一是抓财力补助争取。紧盯国家和省上政策支持导向和资金安排,围绕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客观实际,坚持跳起摸高、多头蓄水,全年争取各类资金52.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2.9亿元,中省各类专款20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二是抓专项资金争取。把争取资金和项目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承接增量政策和落实好存量政策上持续下功夫,积极争取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奖补、财政支农激励县、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等各类竞争性评审试点项目及资金1.2亿元三是抓政府债券争取。充分认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作用,聚焦国省新增投向领域,主动衔接、积极作为,着力加大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争取力度,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先后争取静宁苹果产地冷链物流园、城区集中供热等各类债券资金6.6亿元,增发国债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亿元。

四是统筹兼顾显担当,服务发展在优化配置中保障有力。始终把服务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作为肩上责、身上担,统筹安排财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项目建设重点保障。牢固树立“项目为王、项目为要”理念,统筹安排1000万元重大项目建设前期费,确保项目能谋划、快开工、早投产。全面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前置审核各类工程预算60项8.84亿元,审减节省资金7292.4万元,节省率达到8.3%。健全完善重点项目资金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4.95亿元,有力支撑和保障了南河桥、城区供水管网等25个重点项目建设。二是“三农”支出优先保障。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战略定位,累计投入衔接资金5.56亿元,统筹整合到位资金7.5亿元,“农林水”方面投入占到财政总支出的31%,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投入6263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2万亩,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各类38类资金4.83亿元。落实农业保险费补贴4611.6万元,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三是产业升级全力保障。深化财金政策联动,持续放大“财政+金融”模式,撬动发放果菜业、种养业等“强链、补链、延链”普惠金融贷款2.79亿元,促进了产业提升增效。全面落实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以旧换新行动,支持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放各类补贴资金1377.8万元,激发了市场活力,助推了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召开“政银企险”对接会,新发放各类融资贷款5508笔18亿元,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五是民生优先兜底线,普惠政策在共建共享中全面落实。坚持人民至上,把有限的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县民生领域支出43.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5.1%。一是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义务教育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319万元、贫困学生临时救助资金1215万元,全县教育总支出达到10.9亿元,有力的推动了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二是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96亿元、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404.51万元,惠普人口35.8万人。发放城乡居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8亿元,惠及全县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4.23万人次,各项民生提标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发放公务员绩效奖金、政策性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2.9亿元。三是着力改善基层医疗条件。投入公共卫生资金1.5亿元,支持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发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736.35万元,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四是扎实推进公共服务建设。全县文体旅游投入6932万元,支持景区创建、文物保护修缮、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建成投用静宁体育馆。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031万元,支持实施11个老旧小区改造644户,发放租赁补贴282户。

六是深化改革建体系,理财能力在不断完善中显著增强。进一步完善创新财政管理方式,着力夯实财政基本基础,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夯实财政绩效管理基础。纵深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激励约束机制,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6类16个项目3.4亿元,实现了绩效管理从“扩面增点”向“提质增效”转变。二是深化财会监督。常态化落实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筹制定实施年度监督计划,实现了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巡察监督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结合各类专项整治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财政财务大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5份,处理处罚预算单位4个,彰显了财政监管新成效。三是防范债务风险。牢固树立化债也是政绩的理念,聚焦“管”“防”“化”,构建遏制增量与消化存量并举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财政运行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足额落实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偿还到期债务4.9亿元,截止目前全县政府债务未超限额,属绿色最低风险等级。

总体来看,2024年全县财政运行相对稳健、好于预期,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受多方因素影响,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刚性支出不断攀升,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剧增;部分部门单位零基预算、绩效理念还不够深入,过紧日子仍需久久为功;财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优结构保重点的措施还有待逐步精准高效;政府债务防控风险依然艰巨,且大多数接近还款高峰,财政腾挪调度资金的空间越来越小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解决落实。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着力稳预期、激活力,优结构、增后劲,抓节俭、严监督,持续培植殷实、安全、民生、高效、阳光、活力“六型财政”,推动全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预算编制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原则。按照“统筹平衡、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原则,坚持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实事求是、科学精准测算财政收入。

——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加大支出结构调整优化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坚持统筹兼顾、绩效导向原则。进一步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作用,完善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防范风险、兜牢底线原则。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当前和长远,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要求,确保财政平稳安全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585533万元。其中: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10万元,较2024年预计完成31248万元增加1562万元,增长5%;大口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58340 万元,较2024年预计完成54858万元增加3482万元,增长6.3%。

2)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212814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0000万元;

4)调入其他资金108909万元;

5)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927万元;

6)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11073万元。

2.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及收付实现制核算,安排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66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8909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1491万元;

——国防支出预算2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预算8607万元;

——教育支出预算113317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预算500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621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929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503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573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4831万元;

——农林水支出预算160043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预算4283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717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1183万元;

——金融支出预算1793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203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959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392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6077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预算2768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预算2819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预算1万元。

按经济科目划分: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280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213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预算113247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预算141226万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预算1681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92032万元;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预算21142万元;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预算267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4965万元,其中:

1.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243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683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1000万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0000万元;

4.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24498万元;

5.上年结转27034万元。

安排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31359万元,其中:

1.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994万元;

2.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6833万元;

3.上级专项支出11000万元;

4.专项债券支出50000万元;

5.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支出24498万元;

6.上年结转支出27034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360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6181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0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745万元上年结余16459万元。

安排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977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9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812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850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31万元,其中:县级国有资本收入50万元;上级专项收入9万元;上年结转172万元。

安排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31万元,其中:县级国有资本支出222万元;上级专项支出9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受可用财力限制,年初预算编制中,部分预算支出出现硬缺口,在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刚性支出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的前提下,为确保2025年预算收支平衡,将根据预算执行中新增财力情况,适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2025年财政工作举措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我们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决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找准“稳”和“进”的发力点,在“稳”的基础上“进”,在“立”的前提下“破”,不断强化应对各种困难的能力,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勠力奋发,确保财政工作稳健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稳”字当头扩量提质并举,着力推进财政收支更加高效。合理确定收入盘子,聚焦收入目标任务,细化征管计划,夯实主体责任,加大征缴力度,切实管好存量税源、挖掘潜在税源、拓展增量税源。加大闲置国有资产排摸处置力度,强化对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征管力度,确保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统筹运用结构性减税降费、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措施,打好财税政策组合拳,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涵养培植税源,夯实财政可持续发展基础。

二是“实”字打底守正创新并举,着力推进财政预算更加精准。建立健全支出预算标准体系,以深化推进零基预算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机制。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作为一项铁的纪律要求,进一步减少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全面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支出。严格把好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重点投向民生等急需领域。严控暂付款拨付,落实“只减不增”要求。建立健全库款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和预测库款流入流出情况,确保库款维持在合理水平。

三是“进”字加压锻长补短并举,着力推进财政支撑更加有力。精准把握和用足用活扶持政策,找准项目资金争取突破口,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最大限度把政策变成项目和资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紧紧围绕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扩投资增后劲,持续做好政府专项债券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谋划申报、额度争取、落地实施等工作,全方位支持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招商引资和“归雁工程”工作,增强县级财政自我“造血”功能,努力缓解财政收入压力。

四是“民”字为要巩固提升并举,着力推进财政支出更加优化。按照“降一般、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思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优先方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兜底线保基本为主,夯实民生投入保障基础,做到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惠民力度只强不弱。致力于全县十件民生实事建设,巩固教育投入,强化困难救助,提高医疗服务,加强食品安全,更新市政基础,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

五是“敢”字开路加力增效并举,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全面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全面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决断绝预算执行“先斩后奏”现象发生。健全完善财会监督联动机制,纵深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从严从细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强化预决算评审管理,做到应省尽省、应减尽减。全面推进举债信息公开,用足用好置换债券政策,加强债券资金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各位代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做好2025年全县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承压而上、接续奋斗,用更足的劲头、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切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税收收入: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特征,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6.非税收入: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而征收的税收之外的财政收入。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车辆通行费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等。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主要包括应交利润、国有股利股息、国有股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等。

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一般政府债券收入等安排的具体方面,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公共安全、国防、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反映政府性基金收入、转移性收入、专项债券收入等安排的具体方面。主要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和其他支出。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和对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1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项目

14.税收返还:是指实行分税制财税体制后,按照保证既得利益的原则,对税收收入按新体制划分分别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同时对在原体制下应当属于下级财政的收入确定基数后,通过年度财政决算予以返还。

15.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上级政府根据有关指标和政策,通过规范测算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后,对标准收入小于标准支出的下级政府给予的财力性补助。补助资金接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要求自主安排使用补助资金。

1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用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5%。

17.零基预算:指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影响,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改变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一切从实际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需求项目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力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准备情况等编制年度预算。

18.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是指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地方重点支出、刚性支出主要包括:一是“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所需的支出,包括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区域协调发展等;三是地方政府债券付息相关支出;四是国家统一规定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的民生支出,包括教育科技、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方面国家规定标准的支出;五是国家有关政策已明确必须由政府承担的据实结算支出。

19.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20.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一般债务是指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的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务是指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的债务,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自身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21.新增债券:是指在财政部核定的新增债券限额内,地方政府举借用于本地区当年公益性资本支出的政府债券,按照偿还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根据《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7〕35号),新增限额分配管理应当遵循立足财力水平、防范债务风险、保障融资需求、注重资金效益、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市县新增限额由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本地区新增限额内测算,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按照财政管理级次向市县级财政部门下达。

22.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