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
冬季取暖补贴和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022年9月29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马 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就我县预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冬季取暖补贴和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作一汇报,请审议。
一、发放依据标准
(一)冬季取暖补贴
根据市人社局电话通知精神,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在职人员以6月份应发工资总额(不含住房公积金、车补、特殊岗位津贴)为标准进行发放,离退休人员以6月份养老金或离休费总额为标准进行发放。
(二)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
根据《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我县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服务期满后转正定级的项目人员全部纳入发放范围,符合发放条件的,由单位根据个人平时考勤记录和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请假备案天数,结合单位已安排年休假情况,计算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
二、资金需求
(一)冬季取暖补贴
经县人社局审核,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共有在职人员13904人,离退休人员3783人,共计17687人,预发2022年度个人冬季取暖补贴共需资金10643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单位16902人,需资金10268万元(含离退休人员3783人2091万元),定补及自收自支单位785人,需资金375万元。预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冬季取暖补贴需县级财政保障共计16902人约10300万元。
(二)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
经县人社局审核,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人员6415人,预发2022年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需县级财政保障资金约3900万元。
以上所需资金通过上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和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资金统筹解决。根据“三重一大”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事项,现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