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宁县2022年增加预算支出和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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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县2022年增加预算支出

和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20221230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会议上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李高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就静宁县2022年增加预算支出和预算调整情况向本次会议作以汇报,请予审议。

一、政策依据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和第六十九条“预算调整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

二、增加预算支出安排方案

2022年,我县需增加预算支出18316.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4.5万元。主要为县人民武装部正规化建设项目资金,县直单位及社区维修改造项目资金,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运行及租车经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食品安全抽检和煤炭抽检经费,民生商品价格调控资金,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资金,县直相关单位及乡镇政府业务经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681.56万元。主要为公安局增拨工作经费,城区部分街道及辖区部分街道交通标志牌采购安装项目经费,基层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工程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等。

3.教育支出3570.46万元。主要为城区高中阶段学校配套取暖费,教育园附属及供热工程资金,静宁一中运动场挡墙项目资金,2022年各类考试专项补助经费,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021-2022学年度高考质量目标奖励资金等。

4.科学技术支出245.3万元。主要为2022年度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经费,静宁县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6.06万元。主要为新闻采编设备经费,静宁县旅游标识牌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平凉市奥林匹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资金,界石铺红军长征毛泽东旧居纪念馆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硬件设施配套项目资金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42万元。主要为城关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2023年重度残疾人医保个人参保费用,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八一”慰问经费等。

7.卫生健康支出2933.32万元。主要为疫情期间向兰州等4市捐赠抗疫物资(苹果)费用,2022年度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防疫应急物资采购资金,核酸检测经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资金,解决2023年全县农村计生“两户”个人参保资助费用,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等。

8.节能环保支出29.2万元。主要为编制我县地表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资金,静宁县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专项资金。

9.城乡社区支出470.52万元。主要为崇文路社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资金,八里镇、威戎镇等小城镇建设所需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本金、利息等。

10.农林水支出2179.36万元。主要为归集平凉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资本金,水资源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资金,县直单位选派驻村帮扶干部补助补贴资金,编制《静宁苹果产业链发展规划(2022-2026)》资金,乡镇水毁产业砂化道路维修资金,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业务用房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等。

11.交通运输支出330.23万元。主要为静宁至秦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专家评估费用,静宁县S222线西吉(宁夏)至燕子砭(甘陕界)公路平峰至八里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费,静宁县X089线甘沟至双岘至治平公路(任刘至薛胡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费,乡镇汽车站管护费用等。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68万元。主要为相关乡镇砖瓦轮窑淘汰拆除工作经费,2021年度培育入轨企业县级专项奖励资金等。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8.4万元。主要为静宁县2022年家用汽车专项促销活动资金,静宁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项目监管审查资金,2022年静宁县“六月特惠·乐享消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等。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37.26万元。主要2020年至2021年建设项目应征耕地占用税,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经费,静宁县出让土地、项目征地地面附着物评估费用,2022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费,麻峡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工程详查区费用等。

15.住房保障支出254.76万元。主要为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法律诉讼及办公费,保障性住房小区维修费、物业费、取暖费等。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49.68万元。主要为应急成品粮油资金,粮食风险基金,县级储备小麦轮换价差损失资金等。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7.06万元。主要为购置应急车辆器材装备经费,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经费,城市更新行动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等。

三、全年预算调整情况

2022年年初县级财力支出安排22.9亿元,全年县级财力实际支出 30.2亿元,增加支出7.3亿元,其中:过渡期奖励性补贴、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个人冬季取暖补贴、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等重大支出已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已审议批复;生态功能区专项转移支付增量等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使用;本次增加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公共安全支出等18316.09万元、平衡政府性基金缺口7974.2万元、消化棚户区改造项目暂付款1800万元。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县级配套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支出、农林水和过渡期奖励性补贴及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等重大支出,导致政策性增资缺口较大,拟从2022年政府性基金污水处理费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21.5973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结余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1.782万元,从存量资金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2051.91万元,安排用于平衡2022年预算执行中资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