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宁县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安排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所属主题
县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静宁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8-03
文号
废止日期

关于静宁县2021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安排情况的报告

——202181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四十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马 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就我县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情况向本次会议作以汇报,请予审议。

一、债券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1〕23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1〕36号)文件精神,截止6月底,省上共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1130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5300万元,专项债券6000万元。

二、政策要求

按照财政部要求,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必须严格偿还对应的政府债券本金,严禁将债券资金用于其它用途。严禁将新增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增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

三、债券资金拟分配方案

按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我县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53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5300万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券到期本金4600万元;偿还专项债券到期本金700万元。

(二)专项债券6000万元,主要用于:静宁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