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财政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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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静宁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5-30
信息名称
静宁县财政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静宁县财政局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根据《中共静宁县委办公室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静办字〔2024〕180号)》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组织拟定全县财税、财务会计、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会监督、金融发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3.制定财政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负责组织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收入有关政策和法规,

4.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支出,负责组织实施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县级政府采购管理,制定和执行全县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

6.负责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7.负责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拟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的汇总和分析,

8.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依法制定县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等资金管理等工作,

9.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会计人员违犯财经纪律的案件,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10.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的审核,

11.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县属国有企业(含金融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全县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2.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13.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14.建立完善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驻地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统筹推进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督促相关方面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会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根据中共静宁县委办公室、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静办字〔2024〕117号)要求,“撤销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相关职责整体划入县财政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务服务与信息股)、党务与人事股、预算行财税政股、国库股、农业农村股、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股、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股、社会保障股、综合会计与科技文化股、国有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办公室)、财会监督与绩效管理股,均为股级建制。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静宁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三)直属事业单位

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6个),派驻乡镇机构(24个)

1.静宁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隶属县财政局管理。负责非税收入征收、归集和缴库,非税收入票据的申领、发放、缴销、保管,票据准购证的发放、年审、注销等日常管理工作。

2.静宁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隶属县财政局管理。负责依法筹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的审核、垫付和依法追偿工作。

3.静宁县国有资产综合事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隶属县财政局管理。主要履行对县属国有企业(含金融企业)的出资人职责,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经营业绩激励约束体系,负责国有企业的统计、分析、评价。

4.静宁县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隶属县财政局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委托的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变更、竣工决算的审核及政府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参与全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统计、前期资料及程序合规性审核和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等业务工作;负责全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事务性工作,配合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及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5.静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隶属县财政局管理。负责参与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根据县级预算,下达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负责审核办理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负责定期汇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财政资金支付、清算、使用等信息数据;对国库集中支付的各类财政资金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6.静宁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隶属县财政局管理。负责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资金核算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提出相关资金监管政策建议。

7.24个乡镇财政所。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县财政局派驻乡镇机构,核定事业编制52名,城关、威戎、古城、甘沟4个乡镇财政所为正科级,其余20个乡镇财政所为副科级,各设所长1名。负责监管各项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检查乡镇所属单位对财税政策、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开展乡镇财会监督工作。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304.4601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304.4601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4.46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304.4601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854.4601万元,占80.47%;项目支出450万元,占19.53%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304.46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0.61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38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2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170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854.4601万元,比2024预算增加38.5701万元,增长2.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18.0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36.45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5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12.5%

主要为其他项目4个,分别是:财政局项目投资评审、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第三方评审费用;财政局财政专网运行维护及信息化建设费用;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电子化支付改革、债务系统运行等改革及运行维护资金财政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奖励资金。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0万元0万元,2024年预算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0万元,2024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36.458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394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相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资金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1.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376,261.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242平方米,价值92.30万元。有公务用车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68.1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主要是账户利息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财政专网运行维护及信息化建设费用

1.项目概况:全县共有财政专网227条,覆盖全县222个预算单位及财政系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网络运行商进行维护,保障预算管一体化系统、惠民惠农“一卡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和框架协议系统19个专网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2.立项依据:财政专网运维合同。

3.实施主体:静宁县财政局。

4.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实施计划:按照合同时限要求,对227条财政专网和11条付费系统进行费用支付

6.年度预算安排:安排财政资金8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通过定期开展该目,保障全县财政专网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提升财政管理能力,推进服务政府治理现代化,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其中:

1根据相关要求,聚焦服务能力提升,实现短板突破,提升财政管理能力,进一步推进服务政府治理现代化,保障全县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计划投入财政资金80万元,59万元专项用于227条财政专网运行维护,21万元用于19条财政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精准投放。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8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8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项目8个,占本单位项目的75%。截至2024年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8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8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2个,项目支出6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7.7415万元为原金融办存量资金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1个,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3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4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57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1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财政局).xls
附件2-2 静宁县财政局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3 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表(财政局).xlsx
附件4-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财政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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