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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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静宁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5-29
信息名称
静宁县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静宁县审计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本县有关审计规章草案,制定本县审计工作指南、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县委、县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并参与对县级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按规定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根据上级审机关的要求参与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参与上级审计机关或县直部门组织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审计调查或稽查。

(十二)承办“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静宁县审计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财政金融经贸审计股、行政事业社保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等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静宁县审计局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电子审计中心。

(三)其他事业单位

静宁县审计局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1个,包括“三农”资金审计中心。

2.公益二类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92.42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692.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42   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 万元,占0%。包括: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69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16万元, 占 98%; 项目支出13.26万元,占2 %。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692.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9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40 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4.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7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679.1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6.43万元,增长4.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49.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3.2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4万元,增加8.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0万元。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8.15万元。其中:设备76.72万元,家具用具21.43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非税收入主要为基本户利息收入,每季度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3.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审计机关水、电、人员差旅费、网络和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维护等支出。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7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7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项目7个,占本部门7项目的100%。截至2024年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7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8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7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流程及时报送财政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 %。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指标、重点履职指标、部门综合指标、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3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18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附件2: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3: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附件4: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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