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配合开展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医疗保障市级和县级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下设两个股室:即综合股(政务服务股)和医保监督管理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下属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1个,包括静宁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公益二类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356.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356.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6.7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356.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345.4万元,占25.46%; 项目支出1011.3万元,占74.54%; 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35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1.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345.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3676.37万元,下降3959.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城镇职工历年欠费清缴已完成,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不再由医保部门拨付。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24.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2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1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11.3万元,增长1011300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离休人员医疗费、城乡医疗救助县级补助和新增职工医保欠费。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4个,主要是项目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项目2:离休人员医疗保险、项目3:历年欠费补缴资金、项目4:城乡医疗救助。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类) 纪检监察事务(款) 派驻派出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45.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84.9万元,增长32.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3.8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 类)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款) 民航安全( 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2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0个。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2025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025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2024年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无。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已完成。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 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2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8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