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静宁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直属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拟定全县财政发展规划,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组织拟定财政、税收、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制定财政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入,监督预算的执行,监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负责组织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和信息统计工作;拟定和执行全县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和社会保障、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拟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的汇总和分析;贯彻执行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等资金管理转贷、报账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财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预算行财(税政)股、国库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综合会计股、国资金融股、农业农村股、监督绩评股、乡财政管理股10个职能股室。下设静宁县城关镇财政所等24个乡镇财政所。财政系统核定编制总数143人,其中行政18人,参公编制11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112人。现有在职人数115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89人,离退休人员17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静宁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静宁县财政局下属6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静宁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静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静宁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中心、静宁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静宁县国有资产综合事务中心和静宁县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为19676335.86元、支出总计为19676335.86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26253.93元、支出总计减少226253.93元,收入减少1.1%,支出减少1.1%。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40640.04元,二是2021年度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85613.89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1055751.34元,二是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955865.9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676335.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76335.86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0.00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676335.86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6335.86元,占100%;项目支出0.00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19676335.86元、支出总计为19676335.86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226253.93元、支出减少226253.93元,收入减少1.1%,支出减少1.1%。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40640.04元,二是2021年度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85613.89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1055751.34元,二是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955865.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76335.86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253.93元,减少1.1%。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1055751.34元,二是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955865.9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99648.76元,支出决算为1819964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0597.46元,支出决算为1470597.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89.64元,支出决算为608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76335.86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82293.6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883.72元,增长0.37%。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902775.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963659.03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194042.24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137.65元,减少8.25%。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较上年减少24040.89元,水电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804.56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413.75元、取暖费较上年减少77870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106880.5元、维修(护)费较上年减少522251.36元,培训费较上年减少43580元,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减少569700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4042.24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137.65元,减少8.25%。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较上年减少24040.89元,水电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804.56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413.75元、取暖费较上年减少77870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106880.5元、维修(护)费较上年减少522251.36元,培训费较上年减少43580元,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减少569700元。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元,下降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15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80元,下降62.5%。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局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故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自评结果、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是指各单位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
附表:静宁县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