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部门预算
静宁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0日
静宁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打击恐怖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四室(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审计室、县禁毒委办公室)两所(看守所、拘留所)一股(综合审批股)十一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侦查大队、缉毒大队、交巡警大队、网络安全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下设24个基层派出所,分别为:城关派出所、八里派出所、界石铺派出所、威戎派出所、甘沟派出所、李店派出所、仁大派出所、雷大派出所、四河派出所、古城派出所、曹务派出所、细巷派出所、原安派出所、灵芝派出所、红寺派出所、治平派出所、双岘派出所、贾河派出所、深沟派出所、三合派出所、余湾派出所、新店派出所、司桥派出所、城川派出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5375.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75.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67.93万元,增长19.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辅警工资列入预算。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7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5375.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5375.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67.93万元,增长19.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辅警工资列入预算。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37.7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8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9.1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93.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5.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4995.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67.93万元,增加21.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辅警工资列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8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为“雪亮工程”运行维护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四)培训费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加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警衔晋升培训人次较往年增加较多。
(五)会议费0.5万元,比2021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费11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非税收入计划征缴22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428.1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4918.42平方米,价值3934.9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1辆,价值290.78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97.5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主要是“雪亮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涉及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个,涉及38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本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对各项目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定期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掌握绩效目标进展、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情况等,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自评,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等,并将其中的重点监控项目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及时报送财政部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