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所属主题
财政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0-19
文号
废止日期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部分会议材料;准备县政府会议,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对部门、乡镇请示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对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3.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做好转办催办、反馈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4.负责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向县政府领导传递重大情况和政务信息。负责向省、市报送有关信息。

5.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制定方针政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6负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职能和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行政权利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深化参谋助手作用。

7.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日常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政府办内设机构5个(均为股级),分别为综合股、秘书股、机要室、督查股、政务服务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县志办为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政府办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公益一类1个,包括县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

2.公益二类0个。

(四)派驻机构

决算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本年本单位总收入为54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总支出57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6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3.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03%,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9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14%,其他资本性支出39.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7%);项目支出0万元

2.收入支出与以前年度对比分析:

本年总收入为541.48万元,比上年同比12.75万元,减少2.3%,原因为人员经费拨款减少;总支出为574.61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26.17万元,增加4.7%,原因为公用经费增加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本单位资产总额 146.28万元,负债总额 0万元,净资产146.28万元,资产负债率0%。本年资产增加30.27万元。

4.与财政部门的对账情况:

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48万元,与财政拨款核对相符。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64万元,比20200.83万元减少0.19万元。具体为: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度单位无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6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过境费、燃油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1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20年增加50.81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政府视频会议设施设备维修采购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机关事务管理局租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零,所以未开展相关绩效评价。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政府采购支出:是指各单位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