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静宁县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情况

索引号
12530/2022-0128103101
所属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静宁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1-28
文号
废止日期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经初步核算,2021年静宁县地区生产总值为87.3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6.07亿元,增长11.3%;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1.76亿元,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9.50亿元,增长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