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静宁县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据

索引号
12530/2022-0118161533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静宁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1-18
文号
废止日期

  按照全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0年,静宁县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76.2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