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2024年6月7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静宁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静政发〔2024〕25号),现就该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提高全县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预案》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平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修订《静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重点说明的内容
《静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7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
(一)总则。密切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阐述了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有关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我县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均作了明确界定。
(二)突发事件分级。突发事件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 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需要省、市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省、市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需要调度本县多个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为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依靠本县、乡 镇(街道)的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为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三)关于组织指挥体系。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党委领导下,县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以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设立县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明确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各乡镇(街道)应急职责和分工。
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运行机制。一是风险防控。明确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研究制定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统筹建立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二是监测预警。明确要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制度,整合监测预警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风险因素的监测预警;三是应急处置与救援。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先期处置措施和指挥协调制度,完善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等内容;四是恢复与重建。重新明确善后处置、灾后恢复与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
(五)关于预警处置。按照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同时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
(六)关于应急保障。在保留并完善应急队伍、资金、物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人员防护、通信设施、公共设施、治安、应急避难场所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增加科技支撑,完善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视频会商、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协调、资源调用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目的就是要各职能部门把防范风险、应对突发事件的功夫下在平时,强化责任衔接与工作落实。
(七)预案管理。从预案体系、预案编审与衔接、预案备案、预案演练与评估修订、宣传与培训、责任与奖惩等6个方面明确预案管理规定要求。
(八)附则。明确《总体预案》组织实施与组织评估修订单位,确定总体预案实施时间。
同时,《总体预案》附件还明确了我市各类突发事件有关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应急保障牵头协调和支持部门以及我市市级层面应急响应流程等内容。
四、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统一指挥,明确市政府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最高行政领导机关。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保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突出预案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协同应对,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协同联动。
五是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加强队伍、物资装备、科技和财力支持。
被解读文件地址: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