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靳智德关于《静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解读

索引号
所属主题
消防工作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1-17
文号
废止日期

一、起草(修订)过程

为进一步明确县政府消防安全职责和县政府领导2022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我县参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市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22〕130号),制定了《静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二、主要依据

依据《甘肃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甘肃省消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2022年度)》《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市政府领导2022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22〕130号)以及有关规章规定,更加细化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三、框架内容

《静宁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县政府领导2022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共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静宁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职责清单。第二部分为县政府领导2022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对县长王蕾、常务副县长靳智德、副县长李刚、王利东、范军、赵红梅、王晓林、赵亮亮共八位领导2022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进行说明。通过落实政府及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层层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有效提升全县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被解读文件: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