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创新、教育公平,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整体提升县域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设全省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县和全省教育强县。
二、制定依据
实施集团化办学,是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推动教育改革的文件先后出台,旨在着力破解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强力推进城乡教育融合,为制定《静宁县推进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
三、主要内容
《静宁县推进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包括五个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工作保障。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县域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品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校际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提高,让更多家庭和孩子享受更加优质充分的教育资源。
总体目标是: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通过优化城乡学片区组合、城区学校强弱结对、深化乡(镇)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等方式,多措并举实施幼儿园、小学1(大学区中心校/城区优质园)+N(乡镇学区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N(村小学/村级园)和初中、高中1(片区中心校/城区优质校)+N(乡村初中和完全中学初中部、高中部)集团化办学组织形式,在全县组建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19个教育集团,落实管理融合、资源融合、教学融合、教师融合,建设互动共赢的学校发展共同体,全面提升全县教育综合发展水平。
基本原则是:全面发展原则、共同发展原则、融合发展原则、多元发展原则。
工作措施包括调整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片区组合、建立城区学校以强带弱结对帮扶机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教育教学工作一体化管理、促进课程资源共享、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打造鲜明文化特色、精准谋划学校布局、科学合理促进师资流动、建立科学评估评价体系等10项具体措施。
工作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提供专业支撑、加强督导考核、营造良好氛围、健全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
被解读文件地址: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推进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