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号
内容:
当前,一些家长法治意识淡薄,不理解、不支持学校对学生的管教和教育,甚至出现一些“校闹”问题,导致出现一些学生家长“管不住”、学校“不敢管”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良好教育生态构建。
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指出: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因此建议:
一是建议司法、妇联、民政等部门联合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常态化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为主的普法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转变观念,理解、支持学校教育,配合学校对学生的管教,加强与学校、教师的沟通,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二是建议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各学校强化家校联系,通过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积极开发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宣传科学教育理念、重大教育政策和家庭教育知识,介绍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回应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保持学校与家庭的常态化密切联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家庭育人合力。
三是建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等机关和部门选聘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知识、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司法干警等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形成多部门、多方位、多层次联合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局面,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政法机关“四位一体”法治格局,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运行。
四是建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加大力度,打击不分青红皂白就将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教师身上和超越法律的底线的“校闹”行为,为学校教育保驾护航。
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参考代表建议办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