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11771/2022-0126115359
所属主题
消防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1-17
文号
静政发〔2022〕96号
废止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各单位:

《静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静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静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消防任务清单和

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一、静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消防任务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2.将消防工作纳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3.健全完善全县消防政策体系,组织制定《静宁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静宁县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静宁县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制定全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完成县、镇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修,组织规划的实施和检查。

4.组织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储能电站、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新领域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公安、商务、工信、市场监管、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外墙保温材料等领域全链条监督管理。

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教育、民政、卫健、文旅、文物、宗教等行业重点单位100%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6.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组织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设立消防工作站(所),通过依法授权、委托等方式明确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安排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7.推动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县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8.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化工企业、旅游民宿、商业综合体、易地扶贫搬迁等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9.依法依规开展较大以上及亡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

10.提升消防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雨雪冰冻、山地隧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化工企业、大型综合体等典型灾害和单位场所消防应急联合实战演练。

11.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不少于20个。

12.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建成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全面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平台注册上线使用率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量的7%。督促各乡镇、各行业系统培树消防宣传典型单位不少于2家,教育系统完成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手册配发任务。

13.将消防救援单位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按省财政厅《甘肃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甘财预〔2022〕100号)落实各类经费保障。加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按标准落实现场救援补贴、执勤补贴。制定并落实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依托“数字政府”或“智慧城市”建立统一的职能调度智慧平台,完成地震、化工、水域、县级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队建设任务,并按标准配齐配全车辆装备器材。

二、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一)王蕾同志

领导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议事日程和县政府工作报告。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年内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2次,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4.组织制定县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督促指导政府班子成员、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5.指导编制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依法领导和组织火灾及其他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火灾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6.组织消防安全考核、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7.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靳智德同志

1.担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协助王蕾同志统筹推进全县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4.加强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及其他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5.统筹推进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6.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7.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三)李刚同志

1.统筹推进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工商联、文联、残联、科协、红十字会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2.组织开展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工商联、文联、残联、科协、红十字会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3.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四)王利东同志

1.统筹推进公安、国家安全、保密、司法、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军政关系、城市执法、城市社区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2.组织开展公安、国家安全、保密、司法、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军政关系、城市执法、城市社区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3.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五)范军同志

1.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数字经济、工业园区改革发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2.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数字经济、工业园区改革发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3.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六)赵红梅同志

1.统筹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新闻媒体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2.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新闻媒体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3.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六)王晓林同志

1.统筹推进中央定点帮扶、金融、保险、招商引资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2.组织开展中央定点帮扶、金融、保险、招商引资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3.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七)赵亮亮同志

1.统筹推进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和农村、农村综合改革、水务、林业和草原、畜牧兽医、供销、气象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2.组织开展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和农村、农村综合改革、水务、林业和草原、畜牧兽医、供销、气象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3.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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